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婚罪要有证据才立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重婚罪要有证据才立案吗?
  
  必须要有证据才能进行立案;
  
  搜集证据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领了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没有领结婚证的
  
  (1)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2)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
  
  (3)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
  
  (4)双方发的亲密短信;
  
  (5)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
  
  二、重婚罪的管辖机关
  
  重婚罪的管辖机关:
  
  1、 立案侦查方面由公安机关管辖
  
  2、 提起公诉方面由检察院管辖,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还可以提自诉。
  
  3、 审理方面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级别管辖的话,是由基层法院管辖。
  
  三、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我国采公诉兼自诉制。由于在公诉兼自诉的模式下,公诉与自诉的关系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而两者关系的内容主要取决于自诉制度的具体设计。我国目前的自诉制度主要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规定。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二)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第一款)
  
  2、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
  
  3、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
  
  4、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
  
  5、 遗弃案(《刑法》第261条)
  
  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 侵犯知识产权案
  
  8、 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的任何的罪行都需要有证据才能进行立案,而且也要有证据才能对案件进行判决,只有条件全部构成法律才能依法的处罚,而对于重婚罪一般就会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于另一方明知有配偶还实施此行为的,同样也会承担相应的刑法责任。
  
  
  


·怎样认定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我国刑法中对于破坏军婚罪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具体进行处罚之前,我们该如何对破坏军婚行为作出认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破坏军人婚姻的案件,情况有时比较复杂,在处理时,应当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对...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


·刑法重婚罪如何举证这类案件证据的
      刑法重婚罪如何举证这类案件证据的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二、事实重婚罪如何取证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


·孩子几岁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一、孩子几岁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十周岁以上就可以自己选择与父母中的哪一方一起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抚养权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领过结婚证彩礼能否要回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


·能否和精神病人离婚?
      有的可能在婚后因为一些事情而变成了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可能他的配偶不堪忍受这样的生活,就会选择离婚。那么配偶此时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精神病人生活难以保障,是否应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吗?网友提问:我丈夫在我们结婚5年的...


·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要是不处理好的话也会影响夫妻关系的解除。那实践中,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


·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明明说好了是由自己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实际离婚之后却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的情况下,不仅是对孩子利益的损害,同时也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我国是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出现。那现实中一方离婚之后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拒绝付抚养费会坐牢...


·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
      一、监护人怎样才能不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一、办理离婚可以财产保全吗? 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 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