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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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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一个人的控制能力是以其辨认能力为前提的。如果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缺乏必要的认识能力,那么,该行为人的控制能力也就无所依存。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应当是行为人有意识、有意志的危害社会行为。也就是说犯罪人在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应当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由于人类控制和辨认自身行为的能力是受年龄制约的,只能在其达到一定的年龄时,随着接受教育和参与社会实践的增长,才逐渐具备识别是非善恶和自觉支配自身行为的能力。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也是考虑到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智力发育还处于不健全的较低水平,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而对于一个实际年龄在14周岁以上甚至是成年的智力残疾人来说,他的智力水平有可能相当于不满14周岁的人。随着智力残疾人涉嫌犯罪问题的不断发生,在刑事法律中对智力残疾人犯罪问题作出规定,就显得很有必要,也很有现实意义。

    

      一是在程序法律方面,建议对涉嫌犯罪的疑似智力残疾人,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者办案人员提起,由侦查机关决定启动“智力残疾鉴定程序”,将该嫌疑人按照当地 “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期间应设定在30日内,鉴定期间不计入诉讼期限。对已有的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智力残疾”证明,可以由法医只做合法性和技术性审查即可,不一定必须重新进行鉴定。

    

      二是在实体法律方面,由于“智力残疾”有四个等级,因此,建议对不同等级的智力残疾人犯罪作出不同的处罚规定。对一级智力残疾人(极重度。IQ值在20或25以下。适应行为极差,面容明显呆滞;终生生活需全部由他人照料;运动感觉功能极差,如通过训练,只在下肢、手及颔的运动方面有所反应。)、二级智力残疾人(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犯罪的应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对三级智力残疾人(中度。IQ值在35~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力达到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犯罪的应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四级智力残疾人(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的与人交往。)犯罪的应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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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犯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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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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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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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怎样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首先,我们都只知道,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这个是什么概念呢?也就是说,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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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典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025-84110110]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指出,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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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区别
      拘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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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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