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
  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2、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定性
  1、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三、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四、个人债务认定
  1、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当然,夫或妻就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综上所述,对于选择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他们必须处理好的就是共同财分割、债权债务承担以及有子女的需要解决子女的问题。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问题是其中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需要区分好婚前婚后以及个人债务等。遇有不明确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了解。


·隐匿赃款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
      隐匿赃款罪的犯罪中止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判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审判规定都有哪些?1、《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怎么办?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起诉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等到找到人员之后再次起诉。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认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如何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向他人打的“借条”,只有核实借据所涉债务虚假,或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或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


·网贷没有能力还款有什么后果?
       因为出于对某些公民需要借款而又被银行拒绝以及部分人就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贷款而存在私密性的情况推出了网上贷款的项目,但是由于借款的人员非常多样化而且还出现了经济能力不一样的情况,而这点跟银行的贷款一样如果没有能力还款给网贷也是需要担负起关于信用处罚以及利息增加的后果的。 一、网...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应当重视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一、借款合同采用什么形式 借款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对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目的明确金融...


·所谓的有价证券是指票面上注明金额的债券,如我们较为熟悉的国库
      所谓的有价证券是指票面上注明金额的债券,如我们较为熟悉的国库券就属于有价证券的一种。一些不法分子由于利益的驱使采用特殊手段伪造或变造国家的有价证券,获得不法收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判多久?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国家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伪造、变造...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
      债权债务担保说明的范文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 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