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工程纠纷处理法规里如何解除发包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工程纠纷处理法规里如何解除发包合同? 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二、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上述三种情形均属于发包人违约。因此,合同解除后,发包人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1、《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根据《解释》第10条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2)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以上是我国工程纠纷处理法规中关于解除发包合同的规定,其中工程合同的解除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承包人具有法定过错的时候,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理,发包人具有法定过错时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要根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为依据来确定发包人是否支付价款问题。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职工上班时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并领取工伤赔偿。不过,因为一些公司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员工是直接找公司主张赔偿,那么,这个时候职工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先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 实践中,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请求工伤赔偿...


·单位克扣未成年工资犯法吗?
      单位克扣未成年工资犯法吗?肯定是犯法的。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 根据...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


·上海市工伤鉴定过程的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中,人们通过工作岗位勤勤恳恳地工作换来工资以养活家庭。然而意外总是不断发生,尤其是很多农民工从事的建筑工人、矿工等高危险职业,经常容易产生意外。很多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了工伤,身体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无法再从事该行业,家庭负担也因此变得更加沉重。那么,就提问中所说的上海市工伤鉴...


·病毒期间开除员工可以吗?
      病毒期间开除员工可以吗?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对哺乳期员工可以辞退吗?公司对哺乳期员工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有些用人单位是比较负责任的。但是我们也会遇到有些用人单位,在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百般推脱责任,这种情况下,员工就需要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要让劳动者懂得合理维权,依据鉴定的结果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工...


·环卫工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说到城市的美容师,您都会马上想环卫工人。我们的城市街道能保持每天干净整洁,都是大量的环卫工辛苦工作的结果。环卫工人每天凌晨开始工作,天黑才能下班。因为收入低,工作辛苦,所以人员流动频繁。环卫工作为一个特殊的工种,招收新的环卫工人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试用期,以供单位和工人双向选择。那么...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一般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管辖的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当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优先管辖权。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


·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此时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主体不同具体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