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电力建设
  
  电力设施是指变电站、开关站、电缆头场地、电力线路、杆塔基础,以及电力设施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专用交通设施、环保安全设施。
  
  电力线路用地是指线路控制的全部用地,包括线路中线两侧按规定控制的用地,又称电力线路走廊用地和线行用地。
  
  电力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等电网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和相关电力专项规划;本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编制时应统筹安排和预留电力建设用地。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第十三条的规定,电力设施用地,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全部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使用划拨土地的电力设施用地可以申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电力线路走廊、杆塔基础用地,只作备案登记,不发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转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
  
  二、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1、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永久占用土地的面积,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一)塔以其基础外露部分外侧向外延伸1米所形成的四边形计算;
  
  (二)拉线杆、塔的主坑和拉线坑,按每坑2—3平方米计算;
  
  (三)用以保护杆、塔基础的围堰或者挡土墙,以其实际占用面积计算。
  
  2、 变电站、配电室征地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3、铁塔基础占用土地的,以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标准如下:
  
  ㈠水田、菜地,每亩补偿25000~53400元; ㈡旱地、园地,每亩补偿15000元~42000元;
  
  ㈢林地、荒地、其他土地,每亩补偿8000元~16500元; ㈣养殖水面(鱼塘),每亩补偿28000元~56200元; ㈤国有未利用地、河涌、河流不予补偿。
  
  4、 青苗补偿按农作物现状补偿,没有农作物不补偿。征地预公告发出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具体不超过以下标准:
  
  ㈠一般短期(一年生以内)作物青苗补偿1000元/亩;
  
  ㈡鱼苗补偿1500元/亩;
  
  ㈢多年生作物(指果树等)按附件1的补偿标准执行;
  
  ㈣茶、桑、药等园地的青苗补偿2250元/亩;
  
  ㈤成熟林地和近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偿。
  
  5、 因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以领有合法有效证件等为准),以货币方式补偿,其面积按如下计算:
  
  ㈠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的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补偿(房屋阳台、外走廊按其房屋补偿标准的50%计算)。
  
  ㈡属青砖、红砖、泥砖瓦木结构及其他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按建筑物实墙以内的面积计算补偿。
  
  6、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地上建(构)筑物拆迁实行房地分开补偿,即对地上建筑物、土地分别作出补偿:
  
  ㈠地上建筑物补偿费包括建筑物造价补偿、装修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等,标准如下:
  
  ①框架结构:900元/平方米;
  
  ② 砖混结构:750元/平方米;
  
  ③ 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
  
  ④简易结构:250元/平方米。
  
  ㈡土地补偿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用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土地补偿300-800元(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㈢其他与拆迁建筑物配套的附着物、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如下:
  
  ①围墙(砖墙、石墙):60元/平方米,晒谷场水泥混凝土地面:80元/平方米;水池:70元/立方米;一般水井每口按1000元补偿。
  
  ②门柱、钢大门3000元/个(宽4米以上、特殊另计); 门楼、钢大门4000元/个(宽4米以上、特殊另计); 电话迁移费100元/台; 有线电视迁移费250元/台。
  
  ㈣对违章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㈤上述不同结构房屋补偿时,应扣除折旧费。折旧费以房屋补偿费为基数,按每年1%计算;新宅基地可适当补助“三通一平”费用,最高可按房屋拆迁补偿费总额10%计取。
  
  7、因电力设施建设引起的坟墓迁移补偿:
  
  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已下葬的墓地,土坟每穴补偿3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800元;骨坛每个补偿120元。
  
  ㈡《殡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下葬的,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建设的经营性墓地的坟墓,按原购买时价格予以补偿,县(市、区)、镇(街)、村经县以上民政部等部门备案建设的公益性生态墓地的坟墓,按前款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㈢对其他乱埋乱葬坟,原则上不予补偿。
  
  法律对于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很详细,对于各种情况都涵盖了,但是由于各地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各地区的补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所以,想要知道准确的补偿标准以及计算方式需要到当地的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企业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有哪些法律依据实践中不少企业也遇到过被征地的情况,尤其是那种带有工厂的企业,此时被征地,就需要对企业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企业征地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有哪些法规依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企业征地补偿的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吗? 土地使用权出资撤资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在公司新成立时,会要求所有的股东按一定的比例入股。其中,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投资时的出资形式。土地对于公司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使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反之...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是自动续约再延长几十年的使用权,还是根据当时的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或是还有其他新办法?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有多久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买卖土地已经成为了常见之事,而国有土地的转在时土地买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为国有土地的出让,就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而土地使用者就需要给国家一定的金钱报酬,但是这样的出让是有一定的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


·自贡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自贡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四川自贡政府未来行政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对自贡部分农村的发展进行全方位的建设,主要是现在自贡还有很多发展都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是亟待政府出台方案的,包括最基本的新农村道路的修建等。当然,自贡各地方村民们也是比较关心自贡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这个问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您都是知道我国的土地归国家以及集体所有,人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您应该在国有土地一级集体所有土地转让这方面有一些疑问,不知道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权的规定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 首先...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国家征地补偿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


·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土地使用...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可以转让,但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其中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应具备的条件。对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对准予转让的有两...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济南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农村老宅基地能继承吗? 农村老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虽然村民有使用宅基地的权利,但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委会的,再加上《继承法》中也没有关于宅基地继承的相关规定,所以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方的房屋或者耕地等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才可以继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