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可以让广大群众更好的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区域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安置费、社保费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征地补偿新标准落实款项并且确保费用能够公平公正地落实到群众手中。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河南省南阳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规范,区分乡镇,每个区片的地价不一样,最高可以达到61000元一亩,最低为42000元一亩。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三十倍。
  
  7、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镇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范围比较广,中间设计的具体标准比较多,如果每个市民都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自己能得到的赔偿,则河南省南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就是公开透明的,如果政府部门补偿没有落实到位,南阳市民可以依据该标准监督政府部门,并且维护自身利益。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外地的驾驶证在本地违章会扣分吗?
      外地的驾驶证在本地违章会扣分吗 异地驾驶证能扣分。驾驶证是全国通用的,只要是正规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在中国大陆的任何一个省份,任何一个城市和地方使用。 由于驾驶人不可能只在驾驶证核发地开车,也会在其他地方,甚至其他省份开车,比如跑运输的司机,如果在异地开车出现了违章,当然就必...


·房产在国人的心目中地位是很高的,有了房子就意味着有一个稳定的
      房产在国人的心目中地位是很高的,有了房子就意味着有一个稳定的家,给予了一个家庭应有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达,人们购房思想发生转变,相较于购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租房生活,在父母眼里可能看似不稳定,但确是新一代年轻人思想蹦出的火花。在租房时不可避免的会与房东签订租房协...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
      在广州的政府网站上出现了一个对于房地产界的一个巨大的消息,那就是租售同权这个消息,租售同权在广州开出了先河,许多地区也希望实行这一个政策,租售同权福州未来会实行租售同权吗,这个问题是您不清楚的,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租售同权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会怎么样?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现在房价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渐兴起,房地产最近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想要房地产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办理: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一般农村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一般农村的土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土地不能继承。(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1、“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果树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看到的现象,比如拆迁房子、农村果树征地等。而征地拆迁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的原因也有很多。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使用者和拆迁户进行相应的补偿,至于补偿多少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分析...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毕竟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财富,虽然在我国个人不能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在公民之间进行转让的,拥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对土地加以利用,那么,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