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一、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特点
  
  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是包含了多种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
  
  该合同纳入了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以扩大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方便广大用户。
  
  2、是强调对农业用地与耕地的保护。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业用地与耕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必须保证土地的质量不被破坏。为此,合同设置了保证金选项,从合同层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制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3、是设置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双方权利义务。
  
  通过对土地流转实践活动的总结,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合同的履行更加顺畅,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纠纷。
  
  二、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 面 积(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用 途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 租赁 互换 转让 入股 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元。共计元,于年月 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期,每期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合同生效后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元,
  
  以后每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对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特点以及具体的格式范本的介绍。可以看出江苏省做出了统一的格式要求,农民在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就不需要再忧心格式问题,合同里明确的提到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对双方维护自身权益有效。


·如何撤销土地使用证?
      如何撤销土地使用证?中国人讲究安土重迁,大部分人都对土地十分重视,那么一个土地证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但我们也知道,不论是办理还是撤销,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都是很复杂繁琐的,当我们有了这些需求,又不是很了解流程的时候就会有很多麻烦,今天我们整理了一份办理和撤销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土地证...


·广州高压线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州高压线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政府征地的行为是时有发生的,为了保护公民的利益,法律规范明确规定,政府征地行为需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在征地之前需要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对于广州来说,若由于修建电力设施的需要而征地,需要按照广州高压线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制定补偿方案。以下...


·农村的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
      土地确权意味着什么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社会抚养费异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今流动人口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不少外来人口。其中有些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超生的行为。对于超生的家庭,计划生育部门要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数额的话通常是按照当地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三倍确定。那么,社会抚养费异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社会抚养费异地征收的程序...


·高速路征地补偿树木标准是什么?
      国家要是建设一条高速公路就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而这些土地一般都是从农民所耕种的田地中而来,而这些田地上除了一般的农作物以外可能还会有农民所种植的用来增值的树木,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高速路征地补偿树木的标准是什么?一、高速路征地补偿树木的标准是什么?1.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二手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否可以购买 关于土地的买卖和交易,在当今时代已经是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一方面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另一方面其实主要也在于土地其实就是您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赖以生存的一个根本。离开土地可以说就没有办法生活、居住、发展。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二手土地使用权...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在实践中,我们知道我国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其他用地根据不同的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也是不同的。近年来,有不少的人在海外购买房子,用以度假、工作、生活等等。那么国外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与国内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2023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2023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一般按6个步骤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要把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致农民...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
      隐名股东地位与显名股东的关系有哪些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关系一般常被认定为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适用合同法具体条款调整。一般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具体的书面协议,隐名投资人具有领取公司红利的行为或日常管理公司的行为。双方委托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


·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您接触的比较多的可能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凭证之一,在许多场合中都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听说过临时土地使用证?临时土地证作为特殊的一种用地凭证,也有使用期限的规定,那么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