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一、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规定,在处理这类争议时,首先应督促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清双方当事人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按照补签的劳动合同和争议的具体情况及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任大小,予以妥善处理。
   二、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
  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做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2、工会的代表;
  3、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若您准备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实施,因为它是有时效限制的。而要是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此时也是不影响仲裁委受理案件的。因为,在仲裁委受理案件的条件要求中是没有要求必须要有书目的劳动合同。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
      不管大的还是小的工程建设,都事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的工程一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着强制性的规定。以下我们就对河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


·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的,若想得到单位的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在确认我工伤后,该需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工伤的程度,进而确定经济补偿金。那么,在受伤后,那些机构才有资格受理认定呢,换言之,工伤认定管辖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诉讼管辖怎么规定 工伤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仲裁有用吗,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一、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仲裁一般是有用的,在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些相应的材料,包括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等等,这样劳动仲裁的结果可能会早一点出来。 二、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对于仲裁结果显然错误的,单位不能向法院...


·公司不发加班费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想要解决该纠纷,就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一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而现实中,出现了公司不发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又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权?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劳务外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对于当代企业而言,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提升生产劳动的专业性,企业会将许多业务进行外包生产。这时就需要与承包企业签订规范的劳务外包合同,以明确权责,减少纠纷、规避风险。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您提供一份规范的劳务外包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劳务外包合同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外包...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帮我们缴纳社保,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不给买社保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去当地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可以给我们补偿。那么工作几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


·工程转包最多转几次
      一次也不能转包。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如何认定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对于如何认定违纪行为属于严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规定,这应该是符合客观实践的。因为,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因企业生产内容、经营范围、劳动者岗位职责不同而不尽相同。如化工企业绝对禁止吸烟,因为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事,职工随便乱丢一根烟蒂或在工作场所抽烟,就是一种严重违纪行为。...


·旷工解除合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旷工解除合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即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一般来说,在职工出现连续无故旷工,或者触犯公司的规章制度之后,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你是否知道旷工解除合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连续...


·试用期间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间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没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
      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证据可行吗?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该规定明确将“电子数据”与书证、视听资料等并列作为单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