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路上车辆很多,难免出现意外情况,就算是有多年驾驶经验也严格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路上车辆很多,难免出现意外情况,就算是有多年驾驶经验也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开车的老司机,也不能保证相邻的车不犯错误,使得自己成为事故的受害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就是肇事车辆,那么,交警对于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呢?为您解答。
   交警对于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其认领。在通知当事人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上述内容中,您了解了交警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怎么处理了。也就是说交警对肇事车辆的处理,要看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果事故轻微,交警现场开完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把车开走了。若是事故严重有需要的话,交警会扣车,当然过后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去提车的。


·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吗?
      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吗?交通肇事能在监外执行,但有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一、在高速进入路口上错路倒车扣多少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这就意味着,违法驾驶人必须参加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
      一、驾驶营运车辆醉驾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之所以会产生纠纷,多半都是因为当事人在赔偿方面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可能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而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证明原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原告...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被称为车辆贬值。 修理后是否存在贬值损失,应视车辆毁损部分的恢复情况而定。如果修理后能够完全恢复原状,则不存在贬值损失;如果修理后只能部...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不管是进行新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东西都是很多的。而在交易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风险,要是不小心处理,同样也是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那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增...


·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汽车划痕险出险也会影响下一年保费吗? 一般来说,车险投保后,若在保障期限内出险,不论您报的是什么险种,第二年都无法享受优惠。根据政策,若第一年出险一次,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车险,第二年不会享受优惠,但也不会上涨,维持原样。另外,若购买交强险的车主上一年度发生二次及以上...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
      醉驾是现在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重大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是很严重的案件,因此醉驾之后会被处以至少一个月以上的拘役。我国法律对于醉驾的处置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在各地方具体案件中判刑标准是不一样的,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苏州醉驾标准是什么? 在道路上驾驶...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