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同时,根据控告人的反映,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此公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
  (2)检察院的立案。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管理举报线索。检察院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侦查。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按照规定,侦查期限为2-7个月。
  (1)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已经延期3个月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2个月。
  3、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具体包括:
  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拘留时间一般为10—37日。法律规定,(1)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1-4日,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审查批捕决定。(2)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4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4、逮捕。
  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逮捕。逮捕时应出示逮捕证。对于经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逮捕的期限与案件的侦查期限密切相关,通常逮捕的期限截止到法院作出判决之日,即法院判决之日,逮捕才能结束,或变为服刑(有罪),或释放(无罪)。需要说明的是,拘留和逮捕都是强制性措施,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预防性措施(怕嫌疑人逃避诉讼)。
  5、审查起诉。
  按照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1个月。
  按照上述刑事办案程序的期限计算,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大致为:拘留(10—37天)+侦查期限(2—7个月)+审查起诉期限(1—1.5个月)+一审审限(1—2.5个月)+二审审限(1—2.5个月)=5个月零10天—14.5个月零7天。这个期限还不包括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
  关于“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这一问题,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是分步骤,有条不紊的,任何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都必须遵守。另外,我们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侦查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应该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他的权利,比如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询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是有权委托律师的。


·殴打保安属于什么罪
      殴打他人涉嫌违法。报警后,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警方侦查完毕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造成轻微伤的,报警后警方会进行调解,也可能对伤人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故意伤害他人的,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犯非法拘禁如何判缓刑
      当事人犯了非法拘禁罪是可以申请执行缓刑的,但申请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犯了非法拘禁罪的罪犯都可以申请缓刑。那么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执行缓刑呢?首先犯罪人不能够是多次犯案,累积犯案。其次犯罪人犯案情节不是非常严重,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要是三年以下。最后在以上情况下,犯罪人...


·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也在进行道德教育,因为很多事情是法律没有办法来很好的结局,特别是如今的赡养父母以及抚养孩子问题上,法律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事件的复杂性导致需要道德来约束,对于遗弃的罪行我国法规也有相关的规定,那遗弃几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遗弃家庭成员时间规...


·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
      要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对罪犯判处缓刑的话,对于罪犯来讲这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具体说到聚众斗殴罪,您知道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聚众斗殴能不能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遗弃老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会看到一些老人被子女遗弃的事件,这些老人在平时得不到子女的照顾,生病时也得不到子女的照料,现状令人十分痛心。这些老人的子女除了在道德上会受到众人的谴责之外,在法律上也会涉嫌犯了遗弃老人罪。下面为您介绍遗弃老人罪的量刑标准和构成要件,您可以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遗...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一、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陈某某律师接受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韩某某之委托,出庭为其辩护。在此之前,辩护人会见了韩某某,查阅了卷宗资料,为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辩护律师...


·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是什么意思
      在企业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需要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相关监督和制约。若是公司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职务侵占的,相关部门会进行参与调查。那么,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是什么意思呢?一般来说,职务侵占罪的职务是特殊主体,行为人应当到达一定年龄资质才能拥有相应的职务。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有哪些
      在刑法中,杀人也细分为很多不同的犯罪类型,根据行为人主观意识的不同,可能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也不相同。那么究竟这些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进...


·虚假出资构成犯罪么
      对于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要看我国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的话,那么就能判断是构成犯罪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虚假出资构成犯罪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一、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是否适用死刑,要区分犯罪情节。 是否适用死刑,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要区分案件性质。对于暴力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中故意杀人的首要分子,雇凶...


·刑法规定指甲盖贩毒判多少年
      刑法规定指甲盖贩毒判多少年?甲盖贩毒的量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