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是非常专业、复杂的事情,作为申请人,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除了要搞清楚规定的申请条件、所需要的材料、怎么办理手续外,还需要知道这其中规定的原则是怎样的。那到底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为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在先申请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巳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商标构成要件须符合法律规定。
  (2)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显著性又称为可识别性或可辨别性,就是指商标的独特醒目,与众不同,能 够起到区别商品的作用。
  (3)商标不得违反禁用条款。
  (4)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如与下列在先权利相冲突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
  最典型的在先权是已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任何一件注册商标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的权 利,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违反商标的专用性或排他性,与他人注册在先权相冲突,商标局将依法驳回其申请,不予 注册。
  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享有申请在先权,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一项商标注册申请以后,经商标局审查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如果他人再提类似的注册申请,则商标局予以驳回,不予注册。
  (5)商号专用权是依法确认并受法律保护的。在相关的商品上,商标如果与他人的商号相同,在经济活 动中容易造成混淆。也不应予以注册。
  (6)专利权和著作权受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保护,商标的文字、图形如果模仿、抄袭他人的商品装潢、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其他文字艺术作品,则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7)公民的身份受法律保护,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以他人肖像、姓名、笔名、艺名作为商标使用。
  成功的进行了商标注册之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从而获得法律的保护。而对于普通商标,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有70%左右都是存在侵权的,因此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建议所有人尽快申请进行商标注册。至于商标注册的原则,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否要求赔偿? 商标被抢注能要求赔偿。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抢注你的商标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现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笔者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要性。因为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合同较一般的转让合同更加复杂,理由是:一、签订书面合同能够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当...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
      商标无效宣告期间侵权怎么办?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二是工...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作品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是依据作者原则来进行,创造作品的人员,也就是作者是属于著作权人。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个人商标续展材料包括了几种
      个人商标续展材料包括了几种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


·专利权利包括了哪些方面
      专利权利包括了哪些方面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有哪些呢?
      专利权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独立开发。 这种开发是最普遍的情况。此时,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照...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的流程及资料是怎样的(一)商标续展申请的时间:应为商标到期前12月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到期后,还会有6个月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商标权无法恢复,处于失效状态。(二)商标续展的流程: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