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出行频率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趋于高发,其中有小擦小碰,但也有致人伤残的大事故。不论是怎样的事故,最终都将归咎于责任及经济赔偿上。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本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讲一讲。
   一、概述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计算方法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另外,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经过上述介绍,相信您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已经有了较为清楚的认识。当然,交通事故责任双方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实际计算与确定赔偿标准也相对比较困难。那么,您可以登录网,描述具体事故的详细情况,等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在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双方可
      在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将是最好的结果。而且我国交警部门在处理一般交通事故的时候,肯定也是会先让双方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之下才会诉诸法院的。调解的结果自然要在协议书当中交代清楚,那么,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由于交强险的强制保险性质,相对于其他商业险许多的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只能是“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因此其保障范围要比商业险大许多。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


·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200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谁赔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赔付方法与交通事故的保险配一致,先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补齐,超出商业保险赔付范围的,由肇事人承担。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
      因疫情严重车贷怎么办?因疫情严重车贷可以延迟偿还,并且不纳入失信系统。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的标准配置,因此很多城市的交通异常的拥堵,同时也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损害,那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交通事故过分要价处理技巧...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2、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150元死亡赔偿金:城镇31035元×20年=620700元;农村20150元×20年=418400元;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
      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的有四点:(1)要采取正确的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对于肇事方还是受害方,如何采取争取的处理措施应当说是至关重要。(2)要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认定,并对事故责任问题据理力争。(3)要注意记录事故处理的过程,并保留相关单据。要对事故处理的过程做一个全程记录。(4)要...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许多企业有时候会出现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股东行使股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是股权转让最常用而普遍的方式。股权的只有转让,也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导致误工费的规定是出车祸按什么行业标准算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是:按照服务行业计算误工费。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定义
      交通事故误工费定义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