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1、由交通民警现场开出的罚单,需要在15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来计算,滞纳金是有上限,不会超过罚款本金。
  2、被电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驾驶员已经查询并且打印出了告知单,那么也需要在15天之内及时去处理缴款。超过了15天就需要缴纳滞纳金,因此各位车主一定养成定期查询车辆违章情况的习惯。
   二、滞纳金怎么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二、交通违法“滞纳金”有没有上限?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一些当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为解决这一问题,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四、交通违章不处理会怎样?
  1,违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
  2,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3、如果是现场违章,没有处理第16日开始会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4、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由此可见,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交通违章罚款超过15天未缴纳的,会产生一定的交通罚款滞纳金。滞纳金是按照罚款金额的3%,每天收取的,总额不超过罚款金额。所以,我们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交通违章后要及时处理,缴纳罚款,否则因此产生滞纳金就得不偿失了。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发生撞车事故,第一时间找交警处理。交警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双方的责任,那么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1、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与造成人员伤残的赔偿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除了有丧葬费的赔偿,还要对死者的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才行。那这个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


·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
      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需要交个税吗?需要交纳,股东出资是否到位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与出资是否到位没有关系,出资不到位由公司设立时的原出资股东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能抽回和撤销。股权转让交纳个人得税,是以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本成的差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出资不...


·转让专利权人要提交什么材料
      转让专利权人要提交什么材料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达到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一、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吗? 房产继承需要交遗产税,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是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追查而不敢修车 肇事逃逸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的情况,而行政诉讼又是公民维护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些问题。 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提出,最高人民法...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算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评定标准: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1、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暂时不能获得收入的人自己先垫付,之后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责任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部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如果属于雇佣的话,在司机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司机追偿。没有驾驶证司机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2、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