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为了保证征地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征地补偿而引发的纠纷事件。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被征收土地位于经开区城南街道办群文村十社。
  
  (二)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368公顷。其中耕地0.03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1公顷。
  
  (三)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详见附表)。
  
  (四)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3人。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
  
  (一)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8520万元/亩 ;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0.9260万元/亩。
  
  (二)土地补偿费的数额:0.9514万元。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
  
  (一)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耕地(含园地)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4959万元/亩;非耕地(含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1.2484万元/亩。
  
  (二)安置补助费的数额:1.2823万元。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支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用于安排被征地人员的生产、生活。其中:应安置人员3人全部符合社保安置条件,应纳入社会保障安置,社保资金缴付按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2012】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5%;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已按《绵阳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拨付给经开区管委会,并由其拨付给城南街道办事处,并全额转支付给被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六、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一)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一次性买足15年的养老保险。
  
  (二)男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已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按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其中:对未买足15年养老保险的人员,按其少买年限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三)不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
  
  七、被拆迁户的住房安置途径
  
  此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住房安置。
  
  以上《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对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详细划分,对于各种补偿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也进行了说明。如果绵阳市农民发现拿到的补偿款和文件规定不同,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土地流程是什么 1、锁定收购目标,进行收购意向谈判。投资方在进行收购时,首先应锁定收购目标,调查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判断其收购的价值。调查后,认为项目公司值得投资收购,进而与项目公司股东进行谈判,就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价格、付款方式等达成初步的...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在我国,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其中涉及到的土地包括建设用地、耕地等的使用权。对此,如果我们想要更好的利用土地,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也就是说人们虽然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每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是任何单位及人都不可以取,侵占的,在土地转让的过程中需要详细的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那吉林省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吉林省...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
      在我国什么单位有权征收土地。省、市的国土局有权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二、征收土地标准是多少钱一平方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征地 补偿安置是怎样规定的?
      征地 补偿安置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在适合的地点选择征地,为了安抚民众,也会给予一定的征地 补偿安置,保障民众的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和睦的相处。关于征地 补偿安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一、征地 补偿安置是怎样规定的 ...


·2023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土地使用免税政策相关信息有哪些? 近几年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很大,可谓是变化最大的一年。同样的,随着农村近几年的开发使得其中商机也越来越多被发掘,具有风土人情特色的旅游和农家乐层出不穷,也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放弃大都市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选择去农村或者城市近郊发展,自垦荒地,春播秋收...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公民使用国有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这一般会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以体现。而我国国有土地由于其使用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应该怎么办? 一、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土地经营权如何规范流转才能拿到补贴呢?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相关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工作指导,依法推进土地经...


·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一、监视居住的地址是哪些地点? 监视居住的地址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