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一金的发放情况,这就关系到我们所说的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区别了。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关注一下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比例是多少?希望为您的顺心工作多有帮助。
  
  一、五险一金的定义。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种保险项目,另外还有公积金,其中,前面的五种保险项目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
  
  二、企业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项目是社保,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强制保障,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员工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注意合同中是否有不合法规之处。一旦发现问题,可携带合同向当地人社机构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那么,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吗?其实不然,对于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各地的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城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有的城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中最基础的部分,就是办理相关登记。
  
  1、社保登记
  
  (1)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人员情况表。企业单位需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和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成立文件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其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有关证件等申请资料、应及时审核。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退会登记申报资料等,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申报资料不齐安全的,要求补齐资料后重新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信息、职工信息、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的建立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档案。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社会保险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公积金缴存登记
  
  各缴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首先到归集管理科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四份,按规定填写完后加盖单位公章。
  
  将填写好的表格交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后加盖科室章,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该单位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封存、启封、转移等情况)。
  
  三、五险一金怎么计算?
  
  企业编制人员按本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比例为42.06%(企业29.56%,个人10.5%),其中养老保险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例为10%(单位8%,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为1.5%(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1.56%(单位1.56%),生育保险比例1%(单位1%)。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8%-12%,单位与个人缴纳相同的金额,但是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所以有些单位不缴纳公积金。
  
  结合上述信息,相信您对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仅是针对企业的缴纳情况,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政策。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
      一、工地上干活老板不接工钱怎么办? 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什么标准?
      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什么标准?虽然在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没有能够提供劳动,但是,其责任不在劳动者,而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从事劳动的条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就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此期间尽管劳动者未能提供劳动,用人...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架子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众所周知,工程承包是主办方与承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项目,牵扯到的金额比较大,所以需要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这工程承包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代表了双方的利益,那么架子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发包人: 承...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标准是怎样的? 每一类工程都有行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为了加强行业的管理,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标准。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范为水利行业的所有工程质量提供了标准,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验收,都要符合质量评定规范。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规范的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需要,对于水利工程来说...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那么,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仲裁时效如何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又一部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当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在规定时效范围内,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今天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后申请仲裁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一、申请劳动争...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 要完成一项工程,需要由各方单位的共同努力,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等。工程的建设方会将工程交由这些单位承包,不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是各单位必须重视的。因此,发包方会与承包方签订一份安全管理协议,那工程承包安全管理协议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我们...


·克扣劳务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吗?
      克扣劳务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吗?克扣劳务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单位不能克扣员工提成。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工伤鉴定四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职员若在工作工程中受伤,欲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申请工伤鉴定的,在鉴定后,不同的等级会得到不同的补偿。今天我们给打击带来的是工伤鉴定四级赔偿标准的相关信息,四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