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公司福利薪酬制度章程模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在是经济市场化的时代,公司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职工是公司的基础,公司的运营离不开员工,公司要想留住员工,就要对员工足够的重视,为期提供各种好的培训和福利待遇,具体内容最好能写在公司制度章程里。为您带来一篇公司福利薪酬制度模板。
   ××公司员工福利薪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要想有所发展,不仅要重视对员工的培养,还要能留住培养出来的优秀的员工,一个好的福利薪酬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只有明确规定了晋升标准以及能享受的福利待遇等,员工了解了以后才能对以后的工作充满期待与激情,也能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是什么 我国内地的法人制度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刚开始建立,所以当下对于市场优化配置的需求也是日益剧增的,期间企业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对健全法人制度有着很重要的实践意义。经营的时候,如果因客观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应该要知道变更公司法人流程手续比较繁琐,包...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
      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是怎样的?有哪些方式?企业所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在企业的资本活动中,企业的并购则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但是对于企业并购,很多人还是不清楚的,那么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都有哪些,下文就是关于企业并购中资产让渡方式的详细内容,请您阅读了解。 一、企业并购从...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行业的公司,这些公司也分为不同的类型,有个人公司,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那么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公司,公司法对他们的股东人数和股东权利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对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以及股东享有的主要权利做...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长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长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一、股东成员大会记录怎么写? 股东成员大会记录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公司会议室>召开了____<定期>/<临时>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一)、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按照公司的具体盈利数额来确定,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如何确定公司盈余公积? ⑴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企业积累...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
      控股股东干涉上市公司的决议合法吗?合法的,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分公司注销决定是由股东大会作出的。(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
      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一、公司注册后可以不开基本户吗从法律上来说,2015年10月三证合一以后,不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了,如果没有实际业务发生,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因为三证合一相当于已经办过了)因此,如果不需要使用发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