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进入新的工作单位,通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一些原因,如果遇到需要变更其中有关条款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用到聘用合同变更书了。那么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和你说一说。
  
  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
  
  聘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变更年月日签订的聘用合同。变更事项作为原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效部分一并严格全面履行。
  
  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双方的变更事项为: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章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变更日期年月日
  
  聘用合同怎么写?
  
  聘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含试用期______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从报到之日起,续签合同从签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门),担任____________(岗位、职位)。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等用品。
  
  (三)根据乙方的表现、业绩及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对乙方培训、职务确定与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
  
  (四)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满时决定是否续签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参加培训学习,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纪守法。
  
  (二)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住房及劳保等待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及房改,按上级部署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派出国、探亲、在职学习、借阅图书、就餐和子女上学等按学校对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或办法执行。
  
  (四)乙方属新到任应届毕业生还与甲方签订协议书,其服务期、违约费和试用期的规定按协议书执行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五条 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发生了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六条 如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应内容。
  
  第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二)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四)年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五)被劳教、判刑等依法追究责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构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七)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国家规定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一)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二)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保护。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
  
  (二)合同期内乙方办理退休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劳动法》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市人才服务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关系,甲方和校人事部门不再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证明。乙方应尽快结清与学校的各项关系,30天内凭学校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逾期其责任自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综上所述,在签订的聘用合同条款发生需要变化的情况下,需双方协商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针对变更的条款作出重新的说明。以上就是我们对“聘用合同变更书怎么写?”问题的解答,


·什么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


·一、非在编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非在编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二、随时辞职的...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不幸的遭遇。如果工作环境比较好,受的工伤也不会很严重。若工作的环境是建筑工地或者其他的重劳力劳动,那么工伤可能所带来的后果就会影响到其以后的生活。那么国家有没有出台工伤鉴定赔付标准呢。 工伤鉴定赔付标准: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 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200元左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一般双方在...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一、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 无故旷工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企业不仅仅为员工提供固定的薪酬,同时也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为了保障员工各项的福利,可以让员工老有所养,让员工在企业中上班更加的有保障。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今天带您了解一下。一,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


·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
      现实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出现一些挂靠的情形存在,如挂靠资质证件。对于这类挂靠行为,劳动法也在进行约束,但是员工与挂靠企业是否有劳动关系,这也是很多人比较有疑问的,挂靠有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但是实际的操作中该如何确认此类劳动关系呢,可以随我们到本...


·工伤保险的主体是谁
      工伤保险的主体是谁一、工伤保险的主体是谁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投保主体是用人单位,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保险费,劳动者不承担保...


·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员工在工厂上班或者是一些建筑项目的公司上班,工伤的情况发生的概率是很高的,员工受了工伤,应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不想承担责任,提供虚假的材料。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行为。那么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怎么办? 一...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工程正在筹备或施工中,但是遇到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一问题,很多人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经验而显得措手无错。那么对于债务纠纷的工程,该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今天,的我们就问您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债务纠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