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步入社会后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步入社会后能够进入事业单位,公务员这种在国家编制内的岗位在我国就很受欢迎,这和公务员的待遇好也有很大的关系,比如五险一金啊,那么公务员的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呢?的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公务员五险一金包括什么一般来说,公务员的社会保险由国家公务员法和社保法规定。养老保险,公务员目前不参保,实行退休金制度。当然,有的地方已经将公务员纳入社保与公积金缴纳范围,也就是说公务员缴纳的五险一金本质上跟职工缴纳的差不多,“五险”(又称: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务员除了固定工资待遇,休假,就是扣除医保和住房公积金,医保里面有生育险。其他的就看你所在单位及职务状况了。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每个城市的公务员参保政策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城市,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以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都有不一样的标准。二、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国家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公务员五险一金都有,还有就是基本工资。公务员的五险一金模式基本上与企业职工的一样,单位和个人都出点钱,但是,具体的公务员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与缴费基数,全国各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一点也是跟企业职工差不多,需要向用人单位的社保经办人,或者当地的社保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公积金。需要注意的是全国各地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有出入的,每个地方缴费的基数也不一样。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又不一样。


·夫妻双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有些有孩子的家庭 ,离婚后对于以后哪方抚养孩子的问题难免会出现争议。能协商好固然最好,但是有些也存在双方私下不能协商一致的。所以针对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我们整理了一下内容,提供您参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
      法律上是否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非婚生子女可以改名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


·要起诉离婚应该先到法院吗?
      首先对于离婚这个问题,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当达不到一致时即可进行起诉离婚。那么要起诉离婚应该先到法院吗?如果确定要起诉离婚,则准备好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状;2、证据材料,包括:双...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规定是尊重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性别方面存在着差异而进行一个不平等的分配,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


·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因为孩子也有他的那一份。支付抚养费是应该的,就算到孩子健康成长到成年后,也是任然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子女成年后抚养费多少,如何计算? 一、十八岁以后还有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果孩子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抚养权属于养父母。被收养人成年之前,如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只有在诉讼离婚时才会谈到给法院多少钱的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已经对夫妻财产的划分作出了协商,但是在诉讼离婚中,要离婚的双方对财产划分有所争议,需要法院的介入来判定夫妻财产的划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1)非财产案件按照下...


·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有效吗 ?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借钱的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有些人为避免对方偷偷借钱,最后自己也要还钱,便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个人债务个人承担。不过,这时候要确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被...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事实婚姻出轨财产如何分割?1、所谓的事实婚姻是指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已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不管属于什么类型的婚姻一方出轨导致夫妻离婚的都不会分割到第三方的财产只会对夫妻双方在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财产利益进行分割。而其中出轨的一方因为有着过错,所以一般会少分或者是以赔偿的形式来进...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是范围不一样,国家赔偿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一种。刑事赔偿的范围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