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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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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会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以上几种情形,担保人可以不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因此给担保人造成损失,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生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保证人为该债务提供保证的,可以由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担保人对债务进行担保应该是在公开公平的情形下进行的。法律对保证人的资格也进行了规定,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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