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一、 微信转账如何认定借贷关系
  无论是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借款还是其他形式,成立借贷关系要满足两个条件:
  1、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
  借贷合意关键要素在于:一方向另一方作出借钱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在另一方未表示借钱的情况下,主动以银行转账、红包等方式向他人支付款项,均不构成借贷。
  2、借款的实际支付
  借款合同的另一个要素即出借人实际支付了相关款项,如果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或一方出具借条,出借人并未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同样不能生效。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这类案件证据进行审查,同样也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微信借款有哪些风险防范措施?
  1、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双方所用微信号。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特定微信号往来和交流沟通的专用号码,防止纠纷发生后单方否认“号码为其所有”的情况,减少证明成本。
  2、要求借方的微信绑定手机号码。“微信借条”不易被法院采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出借人无法证明向其借款的聊天对象就是欠款人。要求欠款方微信绑定手机号,而不仅仅只是通过微信昵称沟通交流,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微信借条”主体认定难的问题。
  3、借助其他手段辅助“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打电话确认是一种简单方便又快捷的辅助证明方式,注意保留好电话录音,将来发生纠纷时,才不会陷入举证不足的不利境地。
  4、邮寄原始借条是最高保障。对于借款凭证这种重要的证据,最好保留其原始证据,原始借条是用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最强有力凭证。通过邮寄方式拿到原件,可避免因为不能充分证明“微信借条”的真实性而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若当事人就借款约定好,并且签订了对应的协议了,此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借交付借款的,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应的转正凭证,同时在协议当中也要就转账的号码进行明确约定,对借贷关系作出了认定的,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班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班同学欠钱不还怎么办?1、同班同学欠钱不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可以及时与律师联系,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合法权益。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
      夫妻离婚的债务怎么分比较好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纠纷时效规定是怎样的(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


·胁迫写借条法院如何判?
      胁迫写借条法院如何判?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欠条,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证实债权人所提...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最重的判刑标准是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
      醉驾罚款会通知家属在多少天内进行缴纳在驾驶人领取到交警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15天内没有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


·讨债技巧 —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近年由于市场疲软、销售不畅、银根紧等客观因素,讨不到债和还不起债,双方肌样难言的苦衷。此时既要维护本企业权益、又要顾及对方业务关系,以往友情和目前困境。有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解决“三角债”之类矛盾。

 (1) 协助对方解脱连环债。出点子,找路子,协助对方当...


·新婚姻法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民法典离婚法赌债是不是共同债务?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 分享了该债...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