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之后,立法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该规定将会影响部分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以及量刑。那么,新《刑法》诈骗罪立案标准到底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二、不同地区的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北京市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的文件中规定:关于诈骗罪犯罪数额(以人民币计算)认定标准,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并规定:数额是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除根据侵犯财产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二)河南省
  
  对于诈骗犯罪,我们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三)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诈骗罪的处罚
  
  (一)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新《刑法》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根据上文的相关说明,我们发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存在差异的,不能一概而论。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较大,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因此,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不同。就立案数额来看,东部明显是高于西部的。不过,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各有不同,所以我们建议您可以在告知律师具体情况后获取专业意见,这样更有利于您问题的迅速解决。
  
  


·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
      毒品的危害程度人人都知道。由于毒品存在很大的暴利,因此实践中很多人不惜为此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我国刑法中就规定了很多毒品方面的犯罪,其中就有走私毒品罪。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常州市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如何运用量刑均衡原则?
      量刑均衡原则是刑法学界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但通常会被人们所忽视。而在我们实际生活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量刑均衡原则是什么,也只有询问律师才会了解。即使这样,我们照样不太懂。所以这已严重影响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此,发现并强调运用量刑均衡原则已经显得非常重要。所谓量刑均衡,...


·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
      虽然大多数刑事犯罪的主体都要求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法律中却规定了特殊主体。就拿洗钱罪来说吧,不是人人都能构成。那到底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能够构成洗钱罪洗钱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是一般主体,...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当然量刑的幅度,在我国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很多人其实并不了解定罪量刑,那么。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吗,泄露公民信息罪是怎么认定的?
      相信您应该都接到过很多的骚扰电话,买保险的,推销茶叶的等等,这样的电话会让您很烦恼,那么您一定会有所 疑问,我们的电话号码怎么被泄露出去的,这就是私人消息的泄露,那么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吗?泄露公民信息罪是怎么认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含...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为了严格众多企业的商业行为,特意规定了包括逃避商检罪在内的众多刑罚,以减少相关违法行为。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商检罪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伪证罪,这个罪名通常来说都是用于案件中的证人的。证人就是整个案件的部分知情者,他们或许看到过案件的发生,或许听过当事人的谈话,总之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整个发展方向是非常有影响的。那么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一、民事诉讼中伪证罪如何规定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


·当事人监外执行一年刑期满了会怎样?
      当事人监外执行一年刑期满了会怎样?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非法私闯民宅打人涉嫌什么罪
      非法私闯民宅打人涉嫌什么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判刑三到五年能判缓刑吗
      判刑三年以上是没有缓刑的机会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有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情节的,不适用缓刑。而且缓刑不是申请的,是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可以缓刑的就直接宣告。缓刑的适用有三个条件,一是缓刑需要具备缓刑的条件与情节;二是是否适应缓...


·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在开车的时候造成意外事故,并因为事件的后果而被起诉犯了危险驾驶罪,而法院会根据被告人本身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案件的后果来进行宣判。网告诉您这时候其实是可以申请危险驾驶罪缓刑的,那么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请看下文。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