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按照《破产法》规定,企业倒闭破产后,会进入清算程序,支付员工的工资和对外债务。可是有些不法企业在倒闭之前想通过资产转移的形式逃避债务,那么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下面请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企业倒闭资产转移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根据《破产法》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起的期间内,破产企业隐匿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股东以借款形式出现的属于抽逃资本金,由工商局负责查处,严重的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二、恶意流转财产的可撤销行为包括哪些?1、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下列财产流转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到期债权。2、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的下列财产流转行为为可撤销行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出现时,债务人仍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但是,当债务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增加的情况下,则可以清偿。三、企业倒闭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 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5、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倒闭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申请破产时,相关责任人应配合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那些企业倒闭资产转移的行为是无效的,清算组有权追回转移的资产,用于清偿债务。并且,企业负责人转移资产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承担风险具体有哪些1、无法证明自己和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但是如果两者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又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或者虽有书面合同但约定不明确,将很难确定显名股东是否有违约行为,这将使隐名股东可能失去对投资的控制权,或者很难约束...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
      在公司法当中什么是认缴认缴就是承诺的自己的出资额。1、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属于原《公司法》第26条规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实缴的总资本相符。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范本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范本 在劳动日益受到保护的今天,劳动者的权益需要更好的得到保障和得到实现,您都需要签订一份公司与个人的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那么,该怎样书写合同呢?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范本,以供您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协议书 甲方: ...


·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
      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 一、公司法人怎么规避责任风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会等相关会议)。 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完全放手不管、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


·公司合并原公司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册?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开设公司,他必须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所规定的流程,只有经过这个流程才是合法的,公司否则的话,那么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我们国家的评估公司他也是需要进行注册的,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评估公司怎么注...


·孕妇被公司辞退赔偿多少首先
      孕妇被公司辞退赔偿多少首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其次,此时该类辞退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公司能否构成侵占罪 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我国法律中规定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主体分为了两类,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现实中多数的犯罪其实都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少部分是可以由单位或者单位和自然人同时构成。那对于侵占罪而言,公司能否构成侵占罪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能否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企业的股权托管是指什么
      企业的股权托管是指什么股权托管的全称是股权的委托管理,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所谓'委托关系',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方处理事务的法律关系。委托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的订立而得到确立,受托人在委托的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
      公司法中对外担保属于重大事项不 由于市场经济的需要,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免不了和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企业合作伙伴发生债务债权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需要与公司的形式对外担保。其实公司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公司,所以,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进行对外担保的时候,也是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的。那么,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