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有什么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有什么规定? 一、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问题
  目前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征地实物调查标准,投资方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往往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与当地其他征地拆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区别。
  高速公路里程长,征迁户多,征迁工作量大。恩来、恩黔高速公路在宣恩县境内里程89.4公里,占总里程的56%。经过宣恩县的椒园镇、晓关乡、高罗乡、沙道沟镇、李家河乡等5个乡(镇)31个行政村。其中需要设大中桥60座,隧道13座,1个枢纽、3个互通、1个服务区;连接线涉及椒园镇和珠山镇的3个行政村,里程11.5公里。仅拆迁房屋达500多户,安置难度相当大,新占宅基地按照每户平均占地0.4亩计算,就需要200多亩(包括房屋、附属设施和院坝等用地)。
  其征地安置工作要在短时期内完成征迁工作,具有很大难度。拆迁安置农民宅基地困难。房屋拆迁户中的70%农户,一时难以找到新的宅基地。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方式和独特的山区地理条件所决定,山坡多,安置平整的宅基地难度大,许多地方不适修建住宅;平坦的地方基本上都是耕地,而且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拆迁户的土地和房屋又都在征迁范围内,搬迁户建房就需要找别人的买宅基地。而其他农户看到拆迁户有一定补偿,就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土地价格是征收土地标准的3-5倍,导致拆迁户无力承担这一笔负担。
  四是被征迁户期望值太高。部分被征地农户在利益的驱使下思想变得扭曲,只想在征迁中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但现行的土地补偿标准政策远远达不到他们所理想中的期望,在安置过程中与政府讨价还价,甚至干扰工程施工,严重制约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
   二、高速公路征迁工作的建议及工作思路
  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征地前的各项前期工作。建议由国土资源部编制一套完善的《高速公路征地实物调查大纲》,详细制定调查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土地类别、房屋结构和等级及附属设施调查范围、地上林木和果木、专项调查及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和相关调查的各项表格等,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征地工作中有一个统一的调查规范。
  认真开展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详细调查各类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地上林木和果木、坟墓等,准确无误的搞好实物调查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户的利益,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征地实物调查大纲,制定详细具体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统一安置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问题如上所述。由于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面临着多种问题,需要政府等有关部门出台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相关工作在进行的时候也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进行,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同时被征地的人们也需要了解政策,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工伤认定成为五级的待遇有哪些?
      我国工伤认定等级一共有1~10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工伤认定等级具体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这些部门制定的。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之后首先进行工伤认定,每一级工伤认定后的待遇是不同的,下文主要介绍工伤认定成为五级的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双重劳动关系?认定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些特定的情形,具体的情形如下所述: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
      在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因此在劳动关系之中我国法律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事业单位虽具有国有性质,但是其为独立的组织,应独立的承担起责任。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样才算合法解除,如违法需承担什么样责任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


·没签合同工作十天辞职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工作十天辞职有工资吗?工作10天辞职没签试用期合同,是能拿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
      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 1、劳动合同怎么编写?包括什么内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的内容。 一、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一、加班期间脑干出血死亡属于工伤吗? 不一定属于工伤,具体需要当地劳动保障局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一、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还有效?
      一、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还有效?与退休人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还是有效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视为劳务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并不因签订的名字是劳动合同而改变。劳动合同中需要包含的内容以及各项制度的具体要求都是保持一致的,不得省略。二、相关法律...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
      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