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私募基金如何清算的
  
  
  一、什么是基金终止与清算 ?
  
  
  基金的终止是指基金因各种原因不再经营运作,将进行清算解散。基金终止须依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为基金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报证监会批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1、 封闭式基金存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2、 基金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3、 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没有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4、 基金合同或者基金章程规定的情形。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终止时,应当组织清算小组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小组做出的清算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律师书面确认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公告。中国证监会监督基金清算的过程。
  
  二、基金清算包括哪些
  
  1、基金清算小组:
  
  自基金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清算程序:
  
  (1)基金终止后,有基金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资产;
  
  (2)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资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资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从基金资金中支付。
  
  4、基金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清算费用后,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比例分配给基金持有人。
  
  5、基金清算的公告:
  
  基金终止并报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清算小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将及时公告。基金清算结果由基金清算小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告。
  
  6、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天。
  
  基金清算的方式就是这样,希望我们对于私募基金如何清算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够解决您的问题,私募基金对于一个公司和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基本上按照以上的流程进行私募基金的清算就可以了,实际操作还是要结合公司或者企业的实际情况才可以进行清算。
  
  


·申请破产是什么?
      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最害怕出现的就是申请破产,虽然此时并不一定就会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但也是很危险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您知道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吗?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申请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一、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权人对担保物的执行也将不被执行; ...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一)、开发商篇1、开发商破产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你是刚交完首付,但还没来得及办理按揭贷款,这时候开发商破产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仍旧是有效的。 因开发商破产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按照合同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在我国妨害清算罪追究什么?
      在一个企业里,每个月甚至每天都需要清算一下账单,以了解一下公司的收获的利润有多少,以便更好的规划公司的运作。妨害清算罪将出现在企业清算账单的时候,妨害清算罪追究什么,这个问题存在有不少的疑惑,现在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妨害清算罪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妨害清算罪? 妨害清算罪,是指...


·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公司有强盛时期也有低谷时期,甚至出现倒闭的现象。公司一旦倒闭,附带的很多资源都会贬值,而商标又是一个公司的旗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的价值不容小觑,但是公司倒闭可能会让商标逐渐变值,对于商标该如何处理,破产清算公司起名是怎样的?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公司经营不当或不善时则可能需要申请破产,这时就需要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制度区别 一、破产撤销定 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法院撤销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二、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的区别 1、民法与合同法中规定有民事撤销权,破产撤销权也是依民事撤销权的原理...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直白点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纳存款机构向该机构缴纳保费,形成一个存款保险基金。未来,一旦投保机构破产无法经营、被撤销或者被接管,存款保险基金机构就能用存款保险基金的钱...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一、《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一个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现了无法还清公司已经到期的所有债务,而且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不够了,没有办法还清公司的全部外债,或者已经欠缺甚至没有了清偿债务能力的这种情况,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两个以上的条...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
      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什么?公司欠债破产股东还钱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果股东在他的出资范围之内有限的承担公司的债务偿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