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会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根据其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程有所不同,相应的,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那么,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都有哪些呢?
  
  一、责任认定
  
  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此外,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赔付比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一方一般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0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为5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在北京为7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为30%。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赔付比例。在北京,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5、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责任不明时的赔偿比例。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的交通事故既没有破坏现场,也不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但由于天气、环境、偶发性等原因,无法判定责任大小。
  
  根据一般的经验,这种情况下,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赔偿比例为100%。机动车相互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各自承担50%。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比例有一定的关联性,但责任认定并不必然等同于赔偿比例,赔偿比例因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不同而有所区别。一种是机动车,一种是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对来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多,这是立法时考虑到非机动车、行人属弱势群体,在赔付问题上给予的一种照顾。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比例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如果符合上述的十六种情况,则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双方过错的,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均无过错的,双方均无责任。在赔偿比例方面,机动车直接全责的承担百分之百,主要的承担在北京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要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交警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警交通事故定责要多久依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


·贵州交通事故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是什么?
      作为交通参与者,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交通事故的处理。但您知道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贵州省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以帮助您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基本流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贵州交通...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在现代生活中,随着生活质量的逐渐提升,汽车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拥有,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随着汽车的普及,出现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带给人们的巨大损失,现在汽车都需要配备的商业汽车保险,那么商业车险一般包括哪些?下面将具体...


·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
      随着经济的提升,大街上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多,于此同时相衍生出来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长。交通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充分了解交通知识很有必要。那么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呢?特意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一、交通事故判决书收到多久拿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通常情况下会在十日内出具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谁签字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人们的出行离不开和使用各种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交通压力也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加上我国道路以及交通法规方面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在增加。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警部门往往会依据现场勘验、检查等专业测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一般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代为收取停车费。并且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伤报案时效是两年的时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


·公司法交叉请求是什么?
      公司法交叉请求是什么意思请求权一词不管在法律条文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您对它并不陌生。但是您对公司法交叉请求就不一定十分了解。因为交叉请求源于美国法律,在中国很少被使用到。那么,今天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公司法交叉请求是什么意思的有关内容。 公司法交叉请求是什么意思 1、交叉诉讼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一、江苏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计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但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约定。根据《保险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