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一、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可以。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一、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可以。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且不存在禁止情形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融资方、项目情况、担保措施等信息。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指从事房地产的收购、开发、管理、经营和营销获取收入的集合投资制度。它可以被看成是为投资者从事其自身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融资形式。
  
  房地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独立的另类投资资产类别存在于市场中,房地产基金与PE基金在实物资产现金流方面,及地产开发周期方面的区别使得这两类另类投资基金具有相似的表象,但却是不同的投资逻辑和投资策略。在中国,新兴的房地产基金管理机构在投资策略方面,已经开始产生多元化格局分化,及专业化投资策略成型。
  
  二、中基协:投资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住宅项目的基金不予备案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文件规定,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暂不予备案。
  
  基金业协会还称,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等16个,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适时调整范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文件要求,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遵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规范性要求:
  
  1、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暂不予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委托贷款;(二)嵌套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产品;(三)受让信托受益权及其他资产收(受)益权;(四)以名股实债的方式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股权;(五)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债权投资方式。
  
  2、资产管理人应当依据勤勉尽责的受托义务要求,履行向下穿透审查义务,即向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审查,以确定受托资金的最终投资方向符合本规范要求。
  
  3、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不得通过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计划、受让资产收(受)益权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各类机构发放首付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4、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且不存在本规范第一、三条禁止情形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融资方、项目情况、担保措施等信息。
  
  5、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且不存在本规范第一、三条禁止情形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完善资金账户管理、支付管理流程,加强资金流向持续监控,防范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合同约定资金用途之外的其他款项。
  
  以上,就是我们对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的整理。这措施或许对炒房人员冲击较大,使其可获得的利润大幅下降,但其实相较于普通人而言,这是国家为了抑制房地产过快增长,圆百姓们一个有房梦的一个措施,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于私募基金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一、买二手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吗?1、需要,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但土...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河南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调整内容 1、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提高 今年7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我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是可以放心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用途,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其使用权是有限期的。因此可以购买,这与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不同。住宅用地一般最高为70年 。居住用地的产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般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公民及企业享有的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获得土地的土地权后我们还应该获得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合法使用土地权的法律凭证。这个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 一、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有哪些? 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 1. 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


·惠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惠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二十一世纪,国家经济建设加快,城市往周边乡村地区辐射,征用农用地是避免不了的,根据法律条文,国家征用农用地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而且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土地用途来划分的,今天我们就给您带来一了份惠安县征地补偿标准,供您参考!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如果是告女方,就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任何没有通过相关部门许可用地、批的少用的多或者用的别处和未经批准投资入股交易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罚罚款或者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下面详细了解一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周南高速途经多个地区,是一条较为繁忙的高速公路,随着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交通设施也需要相应地发展起来,由此征地拆迁成为发展城市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修建高速也是征地,征地就会涉及到补偿。那么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周南...


·出现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快速开展,不少乡村居民愿意把本人的宅基地转让给别人,然后搬到城市里寓居。为此,却常常会引发宅基地转让纠葛。那么,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纠纷应该如何处置呢? 1、协议要看详细的签约对象 宅基地转让协议的效能要看详细的签约对象,假如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宅...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的注册、经营、解散的有关事项在公司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在我国,设立公司时应对公司的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进行登记,以方便相关部门的管理。但实际上有许多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不同的。那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