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民商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涉外民商事案件:一是国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即本国法院对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条约及国内法;二是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涉外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确定的依据是国内法对本国法院在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权限划定,指的是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的依据主要有“原告就被告原则”、“不动产所在地等专属管辖原则”和“合同履行地原则”等。在确定级别管辖时,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节有专门的规定。

       (一)关于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管辖权异议分为地域管辖异议和级别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又可以分为本国法院管辖异议以及国内该地区法院管辖异议,被告或者第三人认为涉外案件应由外国法院或者非国内本地区法院管辖,比如借款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在国外,又没有其他的确定本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的因素,那么,国内法院对案件便没有管辖权,应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如果原告就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提起诉讼的,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及权利质押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以担保合同单独对担保人提起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确定原则应当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级别管辖的问题往往是被告或者第三人认为涉外案件应当由更高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受案法院移送。比如原告就同一个合同项下的上亿元的借款合同分拆成两个部分分别起诉,规避法院在划分级别管辖时确定的标的额的标准上限,使得案件在其诉讼方便的法院审理,这种情况下被告的异议应当成立。

       (二)关于管辖权异议听证会的问题。

       有的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管辖权异议时,采用听证会的形式,由主审法官单独或者合议庭成员共同主持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所涉管辖权问题召开听证会,由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被异议人进行辩论。由于管辖权异议属程序范畴,合议庭在开庭审理之前一般不对案件的实体审理进行调查和作出处理,因此异议人只能就与管辖权有关的事实进行辩论和举证。一般认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决定法院是否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问题;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是否有特别的约定,如协议约定合同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决定案件的地域管辖的问题;当事人诉讼标的金额,决定案件的级别管辖问题。

       (三)涉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回了对具有涉外因素的当事人的起诉,应当如何处理。

       有人认为,应当将案件移送至受理案件的法院的非涉外业务庭室进行审理,理由是管辖权恒定原则只是指法院之间,而不是针对法院内部有关的庭室之间,由于案件不具有涉外因素,应移送至相关的业务庭室主办。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正确,首先,法院内部的有关业务的分工是法院内部职能的划分,这种情形也并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求移送;其次,一个案件在同一个法院审理应当保持案件审理过程的连续性,并且,原告的撤诉是发生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并且经合议庭审查同意,对未审理的部分应当由同一个合议庭继续审理下去,如果移送至其他庭室审理,必然会出现一个断层,并且出现一个案件两个案号,其结果只能是打乱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处理相关国内民商事案件纠纷的对口庭室进行审理。[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一、假释司法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假释司法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怎样的?假释司法管辖权转移的规定是由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
      法院移送管辖裁定能上诉吗?法院裁定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因为这属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
      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一、产品责任纠纷谁可以管辖 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当...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
      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有关系吗?财产保全与移送管辖一般是没有关系的,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二、移送管辖案件中...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
      申请移送管辖有时间限制吗?并案处理移送管辖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依职权移送管辖能否抗诉
      依职权移送管辖能否抗诉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不可以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


·依职权移送管辖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依职权移送管辖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


·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
       一、多个法院有管辖权移送应该怎样办理 都可以管辖,原告可以向任一个法院提诉讼请求,两个法院都提起诉讼请求的,按立案先后算,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管辖权异议之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之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之诉的法律依据具体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


·管辖权异议可以拖延多久
      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3天;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第一,一审期间,经审查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