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是一种在国内外都通用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外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就中国刑罚制度来说,主要包含了管制、缓刑、假释等。随着我国法治的改革,我国刑法修正案也相应的对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下面,就与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适用社区矫正条件
  
  1、被判处管制;
  
  2、宣告缓刑;
  
  3、裁定假释;
  
  4、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社区矫正的意义
  
  首先,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刑事制裁措施,而刑罚的制裁性决定了社区矫正措施的惩罚性。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自然要严格落实具体的惩罚性措施,以实现刑罚的惩罚性。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罪犯,应当就其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承担惩罚性后果,
  
  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惩罚社区矫正对象也是国家实现社会正义、维护社会公正的客观要求。现代刑事法出于保护社会和改造罪犯的双重目的,即使是在惩罚罪犯的过程中,也必须同时将如何促使罪犯重新回归社会列为目标之一。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一方面使服刑人员得到有效监管,使人们改变对服刑人员的“标签”式看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另一方面,社区矫正通过弱化监狱的封闭性、放宽罪犯自由度、增加罪犯与社会的联系,促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与相关社会知识、塑造罪犯符合社会正常生活的信念和人格,最终促成罪犯回归社会,摆脱犯罪“标签”的影响,使他(她)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可见,社区矫正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
  
  在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二元功能中,如果选择不当,就可能导致刑罚和社区矫正的失衡,进而损害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发挥社区矫正的二元性价值,以及如何平衡二元性价值之间的冲突,是社区矫正发展与完善的重要环节。刑罚理念及其制度、刑罚执行方式的变革与发展,实际上就是一个平衡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社区利益、被害人利益和罪犯利益的过程。
  
  在这个平衡的过程中,司法的价值也在不断地自我平衡着,法律价值的选择也随之调整,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从宏观上看,社会的秩序、正义、安全的建构,是靠“严厉的惩罚”还是“轻缓的矫正”,这是从各国、各地区社会法制状况、监狱运行机制、人权保障力度等多方面来考察的,每个国家或地区都有适合“自主化”的发展实际。随着世界社会生活交流的日益加强,刑事执法的理念也逐渐由低级走向高级,由野蛮走向文明,人权保障思想是法治社会、法治世界最高的目的:从微观上看,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和刑罚的社会化孰轻孰重,也在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
  
  三、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首先,刑法修正案九并没有对社区矫正进行修改。
  
  其次,刑法修正案八中正式提出了社区矫正这个概念,通常针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危险性不大,同时又具有悔改表现的犯罪分子,最后往往就会适用社区矫正。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我们对“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这个问题所做的回答,即刑法修正案九并没有对社区矫正进行修改,相信您已经有所了解了。事实上,我国规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实践中,如果需要采用社区矫正,则必须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否则就构成违反。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一、刑法规定什么叫传播性病罪? 刑法规定的传播性病罪是指罪犯明知道自己患有医学上认定的性病而又去从事违法的卖淫行为,导致他人也因此患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名在《刑...


·犯了走私假币罪怎么判罚?
      制造贩卖假币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假币的泛滥给普通老百姓和守法经营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社会财富无形中流失,因此,国家对制造贩卖假币一直是高压打击态势,而少数犯罪分子为了减少风险,把脑筋动到了国外,勾结境外犯罪分子制作假币然后非法走私入境,那么,走私假币罪怎...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
      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 一、认罪认罚格式内容是什么? 认罪认罚书 我叫?????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 年????? 月????? 日被取保。 ????? 年????? 月????? 日, ???? (事情经过)。现我深刻...


·刑事诉讼法期间年规定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一般都是民事案件,对于受害者的伤害损失不是很大,但是如果是刑事案件就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是很大,因此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比较严肃,并且对于刑事案件的处理要依法进行,那刑事诉讼法期间年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期间...


·什么是串通投标罪?
      对于一些大型的项目、工程,为了能够是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往往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来寻找合作伙伴。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与他人串通。这样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串通投标罪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什么是串通投标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串通投...


·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行为在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后,才能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此罪扰乱的是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了他人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对此罪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那到底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1、个人犯集资诈骗罪的 (1)处5年以下有...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执行期间再犯新罪会新的罪名来进行一个量刑,然后合并进行处理,毕竟在缓刑执行的期间,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一、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吗? 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提出的时间是60天,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的?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的?危险物质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储存危险物质,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125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1、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数量较多的。2、多次非法储存危险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