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最重要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事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好的自保策略,就是尽量地保留现场完整。分两个方面说明:第一是不移动、破坏现场;其次则是万不得已、必须移动现场时,记得要先用照相器材及油漆(喷漆),记录被移动的物品原先的位置。以下事项需着重注意:
  1、车祸发生后,应立即将伤者位置以油漆(或喷漆、粉笔之类的可做记号物品)标示后将其送医,车辆如阻碍交通,标示其位置后再予排除。
  2、制作现场图及照片:除了警方例行的绘图外,建议读者自行制作现场图,将现场车辆相对位置、碎片位置、人员倒地位置、零件散落位置、刹车痕迹及车道标线等一一标示清楚、并拍摄照片。
  3、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留下证人资料、以供日后联络之用。
  4、将自己制作的现场图复制后交给警方供参考。
  5、联络保险公司人员,伤者或死者只要备齐肇事证明文件(请警方开具)及医疗费用单,不需通过肇事者即可直接请求保险公司理赔。
   二、如何保护事故现场
  保护现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要看现场散落物等情况,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封闭保护,即:用白灰、粉笔、砂石、木杆、树枝或草绳等物将现场圈起来,不准车辆和行人进入。
  2、遇有下雨、下雪、刮风等自然现象,对现场可能造成破坏时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即若抢救伤者,必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物品时,也必须做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3、交通事故在身边频频发生,需要驾驶者提高对交通事故的认知与处理。作为驾驶者,无论是受害者还是肇事者,都需要您共同努力维护交通秩序。
  事故现场保护好了,并不代表交通事故就能解决了。保护好事故现场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第一步,之后还有责任的认定,保险理赔等程序要一一进行。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毕竟处理结果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也就需要当事人格外的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这对保护自身利益来讲也是很有好处的。至于处理交通事故注意什么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高院醉驾180应该怎么处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山东高院醉驾180应该怎么处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具体金额分情况,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赔偿,所有机动车赔偿范围,赔偿额度都一样,赔偿范围就是被激动车损坏损伤的人和物,赔偿额度是死亡残疾11万,医疗一万,财产两千,机动车有一点点责任,交强险就在额度内不计责任赔偿。二、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开颅后多长时间能评残?
      一、交通事故伤开颅后多长时间能评残?应当在医疗救治结合后三个月内进行评残,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一、交警对醉驾扣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警对醉驾扣分依据是什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是越来越高,基本上每一家每一户都有自己的车辆,随着车子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就更多了,当然如果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算工伤的,那么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


·刑事追究驾驶交强险赔偿么?
      刑事追究驾驶交强险赔偿么?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是基于机动车发生事故而产生的。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是民事侵权而形成的。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是由《民法典》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规定的,其...


·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我们去买房的时候除了会考虑房子自身的价值外还会考虑到房子所在是否有配套的停车库或者停车位,每个房子都会由固定的使用年限也就相应地意味着车位会随之产生了年限的问题,但很多人对车位土地的使用并不了解。那么,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车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1、地下车位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人为操作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人为操作吗?交通事故伤残是不能人为操作的,需要到司法机关或者具备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处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


·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规定中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该保持冷静的处理交通事故,可是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将进行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六章认定与复核中有以下规定: 1、 道路交通...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


·2023年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要扣证
      2018年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要扣证不扣证,情节严重直接吊销驾驶证。处罚措施1、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2、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