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相关的程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相关的程序有哪些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 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 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 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 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 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 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 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 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 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10、接待医疗纠纷时,应询问 来访者是否为患者被法律承认的直系家属,以利医疗纠纷解决和合法性。
   二、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应 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 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 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 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 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 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 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程序:向主管部门报告→科室调查处理→主管部门→当事科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仍无法解决时→医疗鉴定→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医疗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院办工会决定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发 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能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 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 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 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 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 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 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 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 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 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 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 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 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 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 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 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医疗纠纷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不同,医学原理和法律 适用之间能否灵活运用,是患方能否得到最大利益保护的关键。所以,医疗纠纷诉讼中患方应考虑聘请一位精通医疗纠纷处理的律师代理相关法律事务。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 诉讼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提起诉讼——第一次开庭(质证病历)——委托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司法鉴定—— 再次开庭——判决——(不服)上诉 医疗鉴定流程: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受理——交费——提交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所总结的有关医疗纠纷怎么投诉的相关内容,虽然医疗纠纷已经普遍地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但是我们更应该加强我们的素质和树立医德医风教育。使医疗纠纷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进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最终形成文明融洽和谐健康的社会。
  
  
  


·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医疗责任纠纷代理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撰写代理词的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


·如何进行医疗责任事故分级?
      如何进行医疗责任事故分级? 一、医疗责任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


·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一、因工伤出院医院给什么? 1、因工伤出院医院给因工伤住院医院所能提供的资料有诊断证明病历如果有伤残医院可提供定伤残所需的医疗文书等相关材料。 2、工伤出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 工伤员工出院后需要随诊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至...


·医疗过错程度分析案例中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过错程度分析案例中责任怎么认定一、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大小的划分标准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做? (一)怎样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医疗事故法院把赔偿款判给原告还是法定监护人?
      法院把医疗事故赔偿款赔偿给监护人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果受伤者还存活那么是转入受伤者账户上的。如果当事人死亡,那么需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一致后转入一个账户,协商不一致可交由法院分配。如果医疗事故当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那么医疗赔偿金肯定是直接打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账户上的,但这是...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1、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什么? 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可以使用医保卡来进行报销,工伤住院时可以用社保卡登记的,如果没有社保卡,也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叁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


·医保需要缴纳多少年可享受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来看,各地的缴费年限可能会不一样,一般想要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的条件,需要在退休前,不论男性或女性都需缴满医保25年,才可以终身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我国政府并没有对医保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进行统一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