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
  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
  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因果关系推定成立。
  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由于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规则,因此,按照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当然应由医疗机构提供。因为它是医疗机构一方希望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失的证据。而受害人在诉讼中不必举证证明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两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成立,因而在诉讼中无须提供这样的证据。
  从上文中为您介绍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律知识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进行判决医疗纠纷的责任的问题的时候,如果是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如果是可以通过证据证明的,是可以免除责任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该怎么提起医疗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
      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医保是属于社保中的一种,每个人和单位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这个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的。不同地方对于医保的政策都是有点不同的,那么到底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北京医保外地可以用吗1、异地就医需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难予报销。2、参保人员...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患纠纷在当今时代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其实从理论上来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相互信任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和一些特殊事件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医患纠纷关系是有待解决的。在下文当中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生病可以享受医保吗?
       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中,而进步的不仅仅是社会,还有人们的思想,然而在这思想进步的背后,人们也衍生出来一系列的问题,大家可以发现,其实在生活中有一些人都是未婚生子,这也给孩子造成了影响。那么非婚生子女生病可以享受医保吗,答案是否定的,非婚生子女生病并不能享受医保。 一、非婚生子女怎...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
      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由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慎发生了医疗事故的话,此时往往都是会给患者人身造成不小的损害,此时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实际造成的损害是怎样的。那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现...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过期药物医疗过错承担什么责任? 一、医疗损害责任中的“过错”概念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在第五十四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类型,即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其中根据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
      医疗侵权责任的概念及构成是什么?一、何为医疗侵权责任? 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侵权或者其他侵权,应当承担的以侵权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医疗技术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
      医院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是多少一、医疗机构用地 ?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去哪投诉?
      医疗纠纷去哪投诉? 一、医疗纠纷去哪投诉?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


·厦门医保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门市相关部门人表示,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减轻人们的医疗负担。该政策规定人们的医疗保险费用将有所提高,并且保障对象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有更多的人拥有了社保卡。对于医保的办理人们应该了解其具体的办理流程。那么厦门医保办理的...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一、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哪些? 兰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方式包括由律师出面和医院方面来进行协商,或者是律师进行起诉,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