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公司股权转让要交税吗的相关内容。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得知,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需要交税。但是,个人转让只需要缴纳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当公司进行转让股权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等相关税费。
  
  
  


·近几年的重大事故大多都属于交通事故,尤其是接近春运期间,交通
      近几年的重大事故大多都属于交通事故,尤其是接近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更是骤升。因此各个省市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规范条例。那么上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条例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条例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上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相当复杂,并不是很简单的数学计算,还包括多种车辆性质的处理办法,例如军车,民车,警车都有相对应的处理办法。又比如一方为交强险,一方为商业保险又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


·个体户车祸如何计算误工费
      个体户车祸如何计算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


·一审上诉期限过了提交上诉状
      对于提交上诉状超出诉讼规定的期限,一般法院不会再按照上诉处理,应该是按照申诉处理的。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仅表示上诉,既未递交上诉状,又未请求延期的;或者请求延期但未获人民法院准许而且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又未递交上诉状的;或者请求延期获准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未递交上诉状的,原审判决...


·货车违章停车该怎样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划痕险是不是包括在车损险里面
      划痕险与车损险的区别因为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保险公司要根据划痕险中“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理赔范围来进行判断它是否属于其中的范围。如果车子在行驶过程中出现的碰撞、刮擦导致的汽车漆面划痕,就不属于划痕险理赔范围,而是出现由划痕险来赔的无刮擦、碰撞...


·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么进行的
      酒驾交通事故处理是怎么进行的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报案。如果是轻微事故,事故双方也愿意协商处理,投保人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双方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千万要留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防万一。 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人员伤亡,或者事故双...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不能说员工在上班过程当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伤害都应该视为工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员工也是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有的时候工伤并不一定发生在上班过程当中。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