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评估出交通事故责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评估出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在道路交通法中,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方面也有一定的原则可以遵循,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的原则分为很多种类型,下面我们就为您举例说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的原则。
   一、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
  侵权行为法是调整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即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所谓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的行为或者物件致他人受到损害时,行为人或者替代责任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通俗地讲,“归责”也就是法律苛以行为人法律责任的依据和根源,而“归责原则”正是法律为正确归咎行为人责任而确立的基本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法律规定何种归责原则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文化制度、思想道德观念等诸多因素。
  因此,研究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也应当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传统的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的构成包括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性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行为人致人损害的事实、违法性行为、因果关系均属客观要件,而主观过错属主观要件。所谓过错,即法律认为应当受到非难的、支配行为人从事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法学界通说认为,主观过错要件,不但是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且是最终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既使已经具备了客观要件,但如果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也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这种以主观过错作为责任构成最终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法上的确立适应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符合社会普遍观念。在早期的侵权行为法中,确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损害事实本身,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此即结果责任原则。随着思想启蒙运动的发轫,人类理性日趋完善,现代民法确立了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即行为人承担责任需以主观上具有过错为最终条件。按照一般的逻辑,一个人承担责任的基础是主观上的可非难性,即过错。反之,尽管一个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损害,但其主观上不具有可非难性,自无承担责任的依据,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正如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只之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是氧”。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兴起与确立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应的,指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承担责任不以其主观上具有过错为必要,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既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们说,归责原则的确立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随着现代工业发展而逐渐兴起的。自19世纪以来,现代工业的突飞猛进在为人类带来巨大财富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灾难,如工业灾害、商品瑕疵、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公害事故等。
  依据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合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在高度危险造成损害时,如何确定过错,无论实践还是理论都是见仁见智、不一而终;其次,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举证,在此类损害赔偿关系中,受害者本为弱者,距离证据较远,举证困难势必败诉风险较大。过错推定的立法技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但不具有普适性;最后,对于此类侵权行为,本身并无可非难性,但损害确实产生。按照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无过错不承担责任。但受害人所受损害并非空穴来风,如让其独食苦果,有失公允。同时,基于“有损害必有救济”的补偿观念,许多国家立法确立了特殊领域的无过错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特定领域效率与安全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立法者根据一定社会价值判断选择安全的结果。现代工业是人类改造自然,实现自身解放所必须的,如为避免损害,禁止此类作业,无异于因噎废食。但因此类作业受到损害的人的权利又必须得到救济,才符合法制原则和公平观念。因此,以实现公平为价值趋向,以强调对损害进行补偿为目标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成为立法者的理性选择。法律要求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具体理由包括以下四点:
   1、行为人从事高度危险作业,从中受益,因而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2、某种意义上说,行为人有义务控制损害发生,因而没有控制,故应当承担责任;
   3、危险作业人从事危险作业给周围环境增加了危险,因而应当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行为人多为大企业,让其承担无过错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社会保险、提高商品价格将风险转嫁出去。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审理一案所说的那样“虽然被告没有过失,但终究是他导致了灾害,事故发生后,如果无辜的双方必有一方不免受损失时,与其令无行为人承担,不如让行为人承担更为合理”。道路交通是高度危险作业,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上述内容中我们整理编辑了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兴起与确立,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的原则中归责一词主要就是对在交通事故中划分出来的责任,对其责任行为人的承担责任时的规范的原则,该原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一方的权利,保证责任人在履行责任义务的顺利进行。
  
  
  


·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规定是怎样的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一、非全日制用工需要交社保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 1、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诉讼应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以下材料:交通事故证明、对方驾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病历、病案、诊断书、出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误工证明、工资流水、护理费发票等。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一...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一、夫妻之间离婚协议车辆怎么写 双方达成离婚的意向,对于财产,写清楚怎么分就可以了。比如注明一方要车子,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现金补偿等。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签订。如果是由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签订;如果是双方自行协议的,也可以直接由双方自行签订,不一定要到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去签订,对协议...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中的纠纷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应当首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可以由交警调解或者起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挪车算醉驾是对还是不对 不过就2017年5月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来看,可以说对对危险驾驶罪量刑作出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司机朋友来说可以说是好消息了。其中规定的八种常见犯罪量刑就包括了危险驾驶罪,在第一条的第三款中明确规定了,...


·一、交通事故旧三轮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旧三轮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车辆的损失就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按照实际受到的损失来进行支付;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具体说来,摩托车酒驾应该怎么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与轿车同属于机动车,摩托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