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父亲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主要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3、父亲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父亲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父亲如何争取抚养权
  一般来说,父亲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父亲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父亲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父亲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父亲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还是母亲想要获得,要是无法提供有利证据的,当然最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至于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办,离婚缺席判决的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作出离婚缺席判决的。实践中,有一部分人,不同意离婚,在接到法院传票无故缺席,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那么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缺席判决怎么办? 法院作出离婚缺席判决后,当事人需要执行...


·一、对于重婚行为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一、对于重婚行为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这需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对于“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


·去法院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
      双方准备离婚的时候,如果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能要走法律渠道,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聘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这样对于维护自身权益比较有好处。律师在预先收取一笔费用,那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律师需要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去法院起诉...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
      一、发现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如何处理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生下子女的一般是会被罚款,虽然此时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实也是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因此父母分手的时候也需要同时对他们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那么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该...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
      夫妻如果已经经过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且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已经约定好。那么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是有拖欠抚养费的行为。这个时候根据之前离婚夫妻就抚养费的处理,有不同的解决方式。1、如果夫妻之前是就孩子抚养费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在离...


·彩礼返还的相关问题答疑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国家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履行国家职权时给其他公民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伤害,国家依法进行赔偿。具体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首先行政赔偿主要是区别于刑事责任以外的赔偿方式,大致包括行政拘留、过度执法、财产冻结、资金处罚等非刑事责任的事项。刑事赔偿相对...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