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2)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3)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诉讼时效内。
  
  5、原告(指患方)的举证责任
  
  (1)原告(患方)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
  
  (2)有损害后果。
  
  6、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途经
  
  (1)法院根据审理直接认定;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3)通过司法鉴定。
  
  8、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9、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日计算一年时效。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患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诉讼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的,不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在诉讼时还需要注意诉讼的期限,举证的期限等等问题。
  
  


·医患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
      医患律师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和解 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 (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 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然后到医务处反应所遇情况并要求院方马上解决,时间越短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


·医患纠纷司法鉴定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样的?
      在就医过程中发生医患纠纷的可能性是非常的大的,当发生医患纠纷之后,最重要的事情便是尽可能的,全面的收集相关的证据,但是在医患纠纷中有些证据是需要一些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之后才能得出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医患纠纷司法鉴定所遵循的原则是什么样的? 1、坚持“鉴定人专业判断的原则” 法官...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是什么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由于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见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但是我们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为了能够缓和我们国家的医患之间紧张的关系。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解决。那么,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纠纷...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建设和发展。当我们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周全的处理措施。那么,在我国,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呢?跟着我们的脚步...


·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
      职工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职工医疗期的计算如下:1、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3、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


·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什么?
       一、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什么? 使用医保卡工伤报销规定是可以使用医保卡来进行报销,工伤住院时可以用社保卡登记的,如果没有社保卡,也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叁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 患者生病了会去医院看病治病,若是由于各种意外情况医生过失或者医疗机械故障等给患者造成了额外的人身伤害,这时就发生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又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呢?为您解答。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有用吗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医疗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判断并做出结论,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


·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
      在发生工伤事件后,医疗期间受伤情况严重的就不能参与工或者不能原有的岗位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单位就会对员工进行调离岗位或解除合同,那么,针对工伤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有那些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工伤医疗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一、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赔钱标准是什么?
      一、医院解除劳动合同赔钱标准是什么?医院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