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解散股东员工赔偿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解散股东员工赔偿是怎样的? 一、公司解散股东赔偿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解散后,是清算公司的财产,不是清算股东的赔偿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三)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股东作为公司的权力拥有者,公司解散其承担的责任自然是无法避免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等作出判断;而对于员工,需要涉及的内容就是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特殊情形除外,我们都有介绍,您可以参照上面公司解散股东员工赔偿了解一下。
  
  
  


·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
       一、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 倒闭工厂设备回收之后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收集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收集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在工伤治疗完成后调岗的,是根据后根据现有岗位改变工资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
      众所周知,在成为一家公司的正式员工入职工作时,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入职协议对于劳动者和企业而言都十分重要,起到保障双方利益的作用。那么入职协议中包括哪些内容?正式员工入职协议范文怎么写?下面的文中将具体介绍正式员工入职协议的范文内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居...


·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入职之前,我们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其中签订员工入职协议书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的话,后续很多情况我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对于入职协议书我们一定要有所了解,在入职之前一定要签订,那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好的建筑工程律师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1、有过专业的法律服务经验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条例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有关于民事的法律条文,还有各种专业领域的行业法规。而建筑工程因为涉及到的工期长、造价高以及质量影响范围大等多种因素,我国又...


·外国人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法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外国人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劳动法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持有就业证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可以与境内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对该劳动关系进行规制的主要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要怎么办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其实多数都是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也就是仲裁前置。那实践中,要是当事人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此时要怎么办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话...


·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呢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时,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工伤。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关于工伤如何赔偿的规定,我国主要是先确立工伤的等级,进行工伤鉴定再进行赔偿。那么,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手骨折工伤定级问题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2、《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