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的相关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国是法治国家,特别是近几年,对于法这块做出了严格的规范。必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赋予了新的内容,增强其自身的意义。下面由带您详细了解其具体的内容和对其进行释义,让您有更好的理解。一、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的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是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和刑罚的规定。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人只要实施对证人打击报复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证人”不仅包括刑事诉讼的证人,也包括行政、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打击报复”包括多种方式,主要有对证人进行暴力伤害,利用职权降薪、降职、辞退,当众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等。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本条规定了两档刑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犯罪手段极其恶劣;多次打击报复证人或者打击报复证人多人的;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需要指出的是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人如果故意伤害、杀害证人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其行为则构成伤害罪、杀人罪等,应根据刑法中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按照该行为触犯的刑罚较重的犯罪规定处刑。二、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相关说明(1)、这是新刑法为加强证人保护而规定的新罪名。(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作为行为。侵害的客体,是证人的人身民主权利,进而危害国家正常的司法活动。客观方面,表现对证人实施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3)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是主体和客体的不同。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报复陷害一般公民,本罪是一般公民和国家公务人员等报复证人。(4)本罪为行为犯,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即构成犯罪。通过上面文章的通篇介绍,相信您对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有了具体的知识框架,了解到了打击报复的完整内容,并且能够很好地区分犯罪的主体和客体,只有分清楚主客体才能追溯到相对应的法律条文中。对于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按照刑罚的明确规定将其绳之于法。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有没有缓刑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最终的宣判时,往往会同时宣告罪犯适用缓刑,而大多数时候都是那种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缓刑。而拘役作为一种比有期徒刑要轻的处罚,罪犯被判拘役有没有缓刑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


·刑事案件中假释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假释期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二、什么情况不受刑期限制可以假释?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资金的运用何种情况下是合法的,何种情况下是违法的作出了规定。资金的运用也不是随意可以乱用的,如果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资金,就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那么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方便您查看。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强奸罪成立的条件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以及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


·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是什么?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是犯罪行为通过犯罪分子的一些举动造成了实际的后果,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


·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未成年人犯罪要判死刑吗
      我国的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践中经常出现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情况,甚至还有未成年人杀人的情况出现。那按照规定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这时需要区分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作出判断,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


·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
      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本身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由相关的法院为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时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一切行动的监视,那么在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呢?下面就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监视居住前是否要刑拘 监视...


·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
      您在生活中会常常听到关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或者盗刷信用卡等这样的行为。但是您不清楚到底这样的行为是不是犯罪或者触犯的哪条罪刑。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才算信用卡诈骗罪吧。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


·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一、虚假广告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


·强奸罪多长时间报案有效?
      强奸罪多长时间报案有效?强奸罪20年时间报案有效,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关于刑事追诉时效当中规定所作出判断的。(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