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纠纷诉讼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纠纷诉讼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1)内部承包人的工程费、劳务分包的人工费、管理费,尽量处理成普通债务纠纷。
  只要内部承包人持有结算证明、对帐单、欠条等欠款的充分证据,法官往往不会在是不是内部承包、能不能代表班组全体人员等这些问题上纠缠,而直接作为欠工程款或者普通债务纠纷处理。
   (2)对于挂靠经营、转包等,约定参与施工管理,力求避免无效。
  如果被挂靠方和转包方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部分出资、提供某些专用设备和操作人员、履行相应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等,参与部分管理,就可以认定为不构成转包而使之有效。理由是这样就不再是“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作为施工企业,工程承包之时或者在纠纷不可避免的时候,就要考虑合同被认定为有效和无效哪一种更有利,然后通过一系列行动安排和争议解决中的证据的取舍,争取最大的利益和最好的效果。
   (3)总承包人承包的群组工程中,转包不超半数可按分包处理。
  比如一个住宅小区若干栋楼宇,总承包人中标后,没有全部自己施工,也没有全部转包出去,而是自己施工几栋,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施工队伍几栋,严格地讲这实际是一种分割转包的行为。但如果这种情况发包人没有异议,转给其他实际施工人不超过半数的,实务中可以不被认定为非法,而将其作为分包处理。
   (4)巧借实际施工人地位,直接起诉。可以排除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管理和仲裁条款。
   (5)正确运用停工抗辩权及施工方的解约权。
  针对合同履行的不同顺序,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在第66、67、68条规定三种合同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具体实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可运用的主要是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关于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的先履行抗辩权。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订有对价关系的双务合同;二是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义务。
  在工程施工的开工阶段,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工程预付款条款的,发包人的先履行义务是按约支付预付款;承包人在其未履行预付款的前提下,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即有权停止施工、要求赔偿损失等。我国《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此,在发包人未按约履行提供施工场地、资金等施工条件的义务时,承包人具有暂停施工的履约抗辩权,并同时有权要求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权利,这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承包人在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预付款时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赋予的权利。
  结合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看具体操作程序,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先履行抗辩权时还必须具备已经催告这个条件。对于发包人未按约支付预付款,承包人能否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即停止施工、要求顺延工期和损失赔偿,一般都会根据承包人是否能举证证明其已经催告并依约给予发包人合理期限而加以判定。如果没有催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是要被追究工期逾期的违约责任,而陷于被动的。
   (6)借司法机关,借程序权利,完成自己不能完成的事项。
  比如调查取证。如果我们手里有一个某项目部的签章,而这个公章可能是私刻的,或者对帐单上只有对方材料员、驻场财务人员的个人签字,没有公章的,或者临时盖上了技术专用章,后来对方不承认的等等,到底该要求谁的承担责任,有时一时搞不清楚,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先起诉后撤诉等方式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7)工程款结算时情势变更和显失公平的选择。
  在建设工程领域,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延用和强化了合同自由、约定优先的原则,第2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自实施以来,几乎成了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简单易行的法宝,很少有人怀疑过它,有人怀疑也没有撼动过它。
  随着全球经济从过热到经济危机,每个行业都受到了大大小小的冲击,建筑与承包业也不例外,尽管如此,更要注重质量的管理,在施工的过程,前后都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纠纷,但是我们在处理的时候要学会适当地运用一些工程纠纷诉讼的技巧,当然这些技巧绝不能是投机取巧的,要在法律的范围内更高效地解决问题。更多知识请咨询。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时候需要赔偿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以工作时间为准。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终...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无锡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
      工伤鉴定手指骨折是几级工伤 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是典型的十级工伤。 二、工伤鉴定手指骨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一、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一般是不能开除员工的,但是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与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还需要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


·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现代社会,离婚的案件是越来越多,一般来说如果关于离婚的财产能够协商好的,就不用诉讼离婚,但是有的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在诉讼中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如果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前夫没有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也会出现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对于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候,根据法律固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单位要求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又该如何计算呢?下面就由我来和...


·除名决定未送达劳动关系不解除
      有的员工因个人工作不履行责任等原因被公司除名,但是有的时候位及时地将除名决定送达到员工个人,公司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法律规定除名决定未送达劳动关系不解除,此类情况之下是不允许解除看懂关系的,这也是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但是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做个深入的了...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不算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童星是已经经过监护人同意的。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此类童...


·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一、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本...


·病腿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我们在认定工伤时必须要进行的一个程序,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就无法知道该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因此无法进行相关赔付。那么,针对病退而言,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今天,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病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


·加班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44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企业决定。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