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一 、股权转让及种类
   (1)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种类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其的种类有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二 、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股权转让后需及时办理股权变更,即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并且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三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
  企业债务的承担首先需要分清楚债务的种类,即债务是以企业的名义的债务还是股东名义的债务。如果是以企业的名义的债务,债务的承担就是由企业来承担,与股东无关,债务的清偿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清偿,如果企业的资产不够清偿债务,则需要企业的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过股东是否以其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还需要知道该企业的性质是什么,性质不同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该债务的规定也不同;若是以股东名义的债务就需要股东以其自有的资产来清偿,与公司无关。
  但是法律规定一些情况股东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即:
   (1)滥用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虚假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足额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还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原债务由谁承担,应分清债务的性质,债务的性质不同那么原债务的承担则不同。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债务的不应由股权受让人承担,而由出让权人或者企业来承担。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的问题的理解,股权转让后的原债务还是需要分清债务的性质,从上文可知,如果是公司的原债务,是不需要受让股东来承担的,但是若是原股东的债务,一般也不会由受让股东来清偿,但是若是上述连带责任的情况,受让股东是需要和企业一起承担连带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不是法律制度强制性规定的,夫妻承诺共同偿还债务的,承诺书应该要载明债务的种类、承担债务的数额、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破产,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无力持续运营,由法院宣告中止经营,进行债权债款整理的状况。那么企业倒闭就会触及一个疑问,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企业欠款牵扯多方利益。那么,倒闭企业欠款怎么办? 将在下文中为你回答,请往下阅览。 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要树...


·股东间债权债务清理
      股东间债权债务清理   一、债权债务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要一起还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股权转让与登记 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 %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 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按约定价格转让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东,受让方同意按约定价格购买该100%股权。 2、转让方与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一)夫妻债权债务的理解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债发生的原因也称债的发生根据,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债的发生原因,依其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规定两大类,前者称为意定之债,后者称为法定之债。...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
      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在借钱不还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但要是自己手里本身没有借条的话,就会觉得不能打官司了。那到底债权人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没有借条是否可以打官司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
      肺炎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吗?完全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只要是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国银行业协会27日面向全体...


·明知借款用于赌博,还能起诉要回吗
      一种观点认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从事赌博活动,仍然提供借款,属于非法债务,依法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诉求应全部驳回。 另一种观点认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赌博的民间借贷合同应为无效,基于合同无效法律后果的规定,借款人应将借款本金返还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