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法定继承人
  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
  2、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撤销权行使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构成这一事由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导致赠与人死亡。如果其没有死亡,则可能由其自己行使撤销权,或者在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其次,必须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如果因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者因受赠人的非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则不发生赠与的撤销权。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构成这一事由的法定要件为:首先,必须是受赠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必须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时间限制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的全部内容,法定继承人行使撤销权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在规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行使撤销权,进行维权,同时任何权利的行使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因此应该及时积极的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关于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可以登陆做详细咨询。
  
  
  


·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有的女性在丈夫过世后,便会进行改嫁,而对于改嫁的儿媳,日后要是原来丈夫的爸妈,也就是自己的前公婆去世了,那么是否还能继承他们的遗产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一、改嫁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二、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


·一、更改遗嘱需要通知继承人吗?
      一、更改遗嘱需要通知继承人吗? 更改遗嘱不需要通知继承人,由遗嘱人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女儿和儿子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的规定,儿子和女儿是有同样的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父母、配偶一样都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儿子和女儿继承的遗产份额应该是一样的。同时根据《继承法》...


·夫妻之前有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当夫妻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还是比较关心,此时是否对配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的话,那么夫妻之间财产应该怎样继承?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夫妻之间有财产继承权吗关于夫妻财产继承权,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


·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一、父母去世了遗产谁继承? 父母去世了按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能否继承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不能直接继承遗产。除非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在遗产还没有分割之前也去世的,可以由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遗产,这种情况属于转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对部分遗产放弃继承权可以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