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一、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的格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二、注意事项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BP机等)。
  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如果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提交民事诉讼,可以按照以往的民事诉讼状进行诉讼,在诉讼状中需要注意上述提到的注意事项,明确的标注出诉讼状的主要想要表达的内容,明确诉讼请求,同时需要明确的写出原告以及被告的简单情况,标注出是附带民事诉讼。
  
  
  


·在出入国境的前提下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指的是个人或者某个单位明知海关有关法律,却仍然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并有意识逃避海关的监管,并未未经允许私自运送违禁品,或者偷逃关税的行为,情节严重着,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国家是外交活动的整体与门面,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对法律的藐视,对国家的侵害。不仅会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严...


·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
      一、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恶性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危...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
      未成年人强奸罪如何判定?要对未成年人强奸定罪,就必须准确的了解强奸罪的犯罪本质,即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的对象为妇女,包括未满十四周岁的。行为方式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只有准确的了解强奸犯罪的构成要件,就能解决大部分未成年人强奸的定罪问题,但同时还要注意不...


·怎么样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从法律中对该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如果实际的行为符合了该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内容,那才可以认为是构成该罪的。那究竟实践中,该怎么样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吧。 一、怎么样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所有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主体的,也就是要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才行。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而言,您知道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吗?而此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信用卡诈骗罪主体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


·《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
      一、《刑法》对信用卡恶意透支量刑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


·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诈骗罪就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中规定了诈骗罪。为正确处理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出台了诸多司法解释,其中不乏关于此罪立案标准额规定,那究竟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什么?
      一、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什么? 刑法司法解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


·拉人头是传销罪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罪: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
      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 一、犯罪未遂的构成特征有哪些方面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
      如何进行刑事和解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和解,需要确定是否属于以下案件: 1、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 2、除渎职犯罪以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