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试用期的社保应该怎么缴纳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医保待遇我国《劳动法》第21条、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8项规定,劳动者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即试用期应当被计算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劳动法》第72、73条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费当然包括了法定强制缴纳的医疗保险。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阶段,并不影响双方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依据前述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的,自然也可以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的福利待遇。三、单位不按时交保险怎么办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可能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甚至强制征缴。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可能被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不交生育保险费的,应补缴所欠金额及利息,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的,可能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期间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其购买社保的。而试用期的社保其实与一般的社保购买情况是一样的。当然,要是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按时交保险的话,则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以当前实际收入为标准计算误工费,是简单的对误工费公职人员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做出的简单回答。 二、 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三、特点 ...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


·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一、电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按照建设部在95年发布的建计(1995)第1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新安装的电梯质量保修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工地18个月为依据,这是针对电梯质保期唯一有据可查的国家文件。当然,也可以供求双方协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
      统共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劳动工人,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要求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杜绝招收这类童工进行劳动,独具这类事件的发生。下面我们就怎么逃避童工处罚,都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加强政府管制是解决童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一方面,国家要在制定相关法...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
      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 一、辞退、开除和劝退分别是什么意思?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与辞职很显然不同,辞职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的,而辞退和开除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劝退,是用...


·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
      就申报工伤的流程而言一共有三个大步骤,首先是受工伤,其次是拿到公司方面的工伤相关证明,最后是把这些需要的材料提交给工伤鉴定部门。受伤是确凿无疑的事实,这点除了遗憾没什么可说的,为了公司方面提供的工伤证明,暂时是建议不要离职的。 一、申报工伤的流程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


·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虽然为了将工作及时的做好,员工加班是无可厚非的,但作为用人单位也不能无限度的要求其员工加班,也要考虑到员工的身心健康。那么,在法律上,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加班有无时间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


·工伤鉴定下来了劳动仲裁时效多久?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下来了劳动仲裁时效多久? 一、不服省级工伤鉴定怎么办...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区别是什么
      实际上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形成的关系,不一定都是劳动关系。比如说像临时工和单位的正式员工肯定就是两种不同的关系。在我国法律当中,目前将这种关系一共概括为三种,分别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雇佣关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区别是什么?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


·员工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