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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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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首先,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的标准。

      由于我国户籍还存在农村和城镇的区别,所以赔偿时就存在问题。很多人虽是农村户口,可是他们在城镇已 经生活了好多年,他们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怎么说都应该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更合理一些。所以笔者认为,以受害者的经常居住地为标准计算更公平。

      其次,残疾赔偿金与受害者的年龄有关。

      在六十岁以下的,应该按照二十年进行赔偿;可是六十岁以上的就会相应减少,比如63岁的受害者,其年限只能乘以17年,以此类推。如果受害者已经七十五岁以上,那么只能乘以5年的年限。

      最后,由于最高院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所以赔偿金直接与受害者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挂钩。

      司法实践中,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所以每一级的伤残都对应相应的赔偿系数。一至十级伤残对应的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比如,一级伤残为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年限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就乘以90%,三级伤残80%,以此类推,十级伤残就乘以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此条规定的是例外情况,不过需要受害人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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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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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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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有关医疗费的确定是按合理、必要的原则据实计算。法律规定,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由此应该注意的是,当事人据以证明医疗费的票据应该是合法医疗机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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