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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限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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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其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取决于债权人的意志和自由,《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权利人行使权利合法即可。

      可是债权转让还是有所限制的,一般要考虑一下几个方面: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条件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因此,我们转让的合同必须有可转让性。如果合同属于上条规定的除外条件,那么债券就不能发生转让。还有,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不可分割的,那么在主合同没有发生转移的情况下,从合同也是不具有转让性的。

    我们转让的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如果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标的的不能。主要的意义在于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

    债权转让协议的存在。债权转让是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所以需要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所以转移的主体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协议。

    债权转让后需要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在转让债权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注意以上问题,否则很容易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债的发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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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职业放贷”是违法借贷行为,合同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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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是根据债的标的物属性的不同而划分的。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其一,特定物之债的履行,除非债务履行前标的物已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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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借款来源实质是赃款,应由刑事诉讼追赃处理,债权人对案涉款项不享有合法的民事权利。债权人向债务人出借的款项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故原审法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之规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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