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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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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一、如何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
  1、拖欠货款的证据,可以是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录音证据可以在起诉时作为欠款的证据使用。
  2、但录音证据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录音内容完整、清晰,录音内容可确定双方当事人身份;录音内容涉及欠款事实的确认,录音程序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录音追回拖欠货款存在哪些问题?
  视听资料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现实生活中虽然存在,但被法院直接采纳认定的案例并不多见,其主要原因是视听资料作为一种技术合成,其要依赖于一定的技术设备辅助才能表现出来,并不像其他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等那样所直接反映所要证明的客观事实;同时,视听资料作为技术含量成分比较高的证据类型,当事人除了要证实取得的视听资料不是采用非法手段取得外,还必须证实该视听资料没有经过剪接、删改、合成等方式形成,否则法院对视听资料很难直接采信认定,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三、如何追讨货款、恶意拖欠货款怎么办、客户不给货款怎么办?
  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
  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偿代理律师为追讨货款实际支付的费用以及期待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律师在当地合作代理律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3、代理律师可采取电话追讨、函件追讨、出具代理律师函、诉讼、仲裁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追讨货款。
  4、具体追讨方式的采用,由当事人根据标的额的大小、证据完善程度、货款拖欠时间等案件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5、无论代理律师采用何种方式追讨货款,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代理律师追讨。
  6、当事人应在代理律师的指导下,收集、整理涉案证据。
  综上所述,录音作为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可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采信的情况比较少,因为录音的真实性难以判断。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利用录音追回拖欠货款时,要保证录音内容完整清晰、能够说明拖欠货款的事实并且可以反映当事人信息等。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该收集其它物证书证,给打赢官司提供更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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