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有时候是因为老板卷款跑路了,而有的时候则是因为单位确实经营困难发不出工资,但不管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导致的拖欠工资,此时肯定要做出处理的。那到底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拖欠劳动者工资该怎么处理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二、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3)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中认定的拖欠工资可能与我们普通劳动者认定的拖欠工资是不同的,一般不能单位晚发几天工资就认为构成拖欠,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但要是单位的行为真的构成拖欠的话,则此时建议劳动者最好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来维权。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


·广州10000工资扣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是有着非常多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的。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有所限制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在招聘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雇佣童工的,如果发现了用人单位有雇佣童工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我国法律的惩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处罚雇用童工的法律...


·一、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拟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的注意事项是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作为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当向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该协议文书须...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


·一、女方无工作离婚有补偿吗?
      一、女方无工作离婚有补偿吗? 一方没有工作的,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婚后对方获得的收入,也属于共同财产;同时可以主张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是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三个月(设置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起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故续签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不能...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一、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1、首先提醒劳动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劳动争议中的某些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些劳动者理解成劳...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 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1、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进行的经济补偿。 2、N是指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几乎所有的住宅小区都有围墙,这是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围墙工程属于零星工程,开发商会将其承包出去。按照规定,建筑工程应该遵循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确定中标企业后,双方会在一定期限内签署发包合同。那么围墙工程发包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如何认定人工授精生育是指利用人工生殖技术,采用人工授精生育子女的方法。这往往是夫妻双方无法通过自然生育,必须借助科学手段,用人工方法获得子女。对于同质人工授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丈夫的精液所生的子女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异质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