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分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分别是什么?
  
  建设工程需要有速度,但是质量更加重要。而工程监理则在控制工程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房屋建筑领域,工程监理的作用更加突出。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不同,可承包的范围也不同。那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分别是什么呢?
  
  
  一、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工程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 28层以上;36米跨度以上(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14—28层;24—36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3万平方米 14层以下;24米跨度以下(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
  高耸构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 高度70—120米 高度70米以下
  住宅工程 小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单项工程28层以上 建筑面积6万—12万平方米;单项工程14—28层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下;单项工程14层以下
  
  通过以上的回答,您应该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包范围分别是什么这一问题有了答案。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分为三个序列,分别是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综合资质可以承包所有的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业务,专业资质不同级别的承包范围可以参照上文。
  
  


·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多数劳动者认为在试用期间的,自己尚不算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一般是在转正之后,才需要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从我国法律上面分析,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不要钱?
      您都懂得的一件事情是,工伤在我国根据法律的规定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也就是说相关费用不需要当事人出。在我们的现实喊谁呢过户中,工伤要想获得赔偿需要进行工伤的相关认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不要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定残前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关于劳动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大多数都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存在问题,但是很多劳动者对于法院怎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不是很清楚。许多打工者不知道甚至也不重视劳动关系这一问题,在他们看来,进到一个工厂打工就是与雇主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其实在这样的雇佣中,他们作为劳动者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想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补偿金吗?
      一、劳动合同固定期想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补偿金吗 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


·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对于在生产车间从事劳动的职工来说,遇到工伤事故的风险是存在的。在职工遭遇的人身伤害中,骨折算是很常见的一个。而职工由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因工骨折的时候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那么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脚趾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革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第二类是已完成改革改制国有企业中办理了退休或退养的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第三类是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IT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那么新兴的弱电工程中也包括这一种类型,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系统,那么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两者是否有区分?常见的弱电系统又有哪些呢?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


·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是什么?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


·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怎样确定
      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怎样确定在我国,随着科学技术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如果没有生育能力也能够通过人工受精获得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否得到保护,以及他们的抚养权确定问题是一个疑难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离婚后人工授精中的抚养确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