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即可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议。因此复议程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程序是什么样的,具体的要求和流程如何,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负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分几种?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三)哪几种情况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四 )十二种负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五)十四种负主要交通事故责任的行为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二、交通事故复核程序
  
  (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二)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1、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3、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4、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 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程序是一项行政监督,体现着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在此,提醒您,对于当事人来讲,必须要明确了解和遵守相应的时限及程序,避免出现在流程与时间上的疏漏,以免造成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理赔是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的。有些交通事故在签订之时就已经被排除在保险行列之外了,一般来讲,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呢?保险理赔也是要走一定的程序,走程序就要花费时间,那交通事故理赔需要多长时间?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的交通事故将不予理赔 1、...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自行车摔伤是交通事故吗?属于交通事故,只要是因交通行为而发生事故的,就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是自己骑车摔倒的,则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 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的条文里面就提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


·交通伤残农业户口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农业户口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伤残农业户口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全国各省市的...


·非法改装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改装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即没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
      其实醉驾是很容易造成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司机喝醉酒以后开车的话,即使发生了交通事故,可能也是自己在意识不清楚的状态下,撞到了其他东西,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处理单方交通事故的话,也是要追根问则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单方事故型醉驾怎么处罚? 一、单...


·一,当事人上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一,当事人上班出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即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属于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具体算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家属会根据受害程度的不同,得到不同的赔偿。而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国家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其中明确指出了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的标准。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赔偿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
      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 一、交强险的投保人有哪些权利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除了按照交强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赔偿以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承担?
      交通财产损失评估费怎样进行承担?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请求人你先出评估费,若胜诉,则该费用法官会判决让对方承担。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