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 一、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形式合同有效吗?
  股权转让欠款转化为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实质上系对股权转让的了结及对相应欠款处理所作新的协议。至此,双方之间因股权转让形成之债消灭,双方建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该种债权债务关系性质的转化,并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契约精神,也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款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二、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相关内容,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承认该合同的效力。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该了解股权转让的相关条款,这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会因为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而损害自己的利益。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
      离婚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就可以协商的离婚吗?是可以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


·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
      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对公司财务的管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记录账目时会采取到不同的记账方法,这其中较为常用的是借贷记账法,这种记账法在记账过程中只使用借、贷两个符号。那借贷记账法的要求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要求 借贷记账法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跨境并购贷款 所谓跨境并购贷款,是指中国的银行向国内的并购方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融资,用于其收购境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在2008年12月之前,受限于《贷款通则》中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约...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对?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情况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履行补借条的情况,在补写借条时还需要注意下列情况: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公民要是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有诈骗行为的话,此时构成的为合同诈骗罪;而要是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同样实施了诈骗行为的话,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的。这两个罪名都属于诈骗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罪名,不同的犯罪具有不同的特征,那其中贷款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呢...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
      离婚时负债净身出户的男人需要偿还债务吗?需要偿还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同样,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


·赌博欠债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赌博欠债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钱或借钱给他人的情况都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借款人应向出借人写一张个人欠条并签上自己的名字。个人欠条是有一定格式规范的,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提供了个人欠条格式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
      亲戚欠钱十年不还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知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