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的使用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它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危害。下面要给您介绍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的知识,希望您日后能合理合法地使用网络,发挥它有力的那一面,而不是有害的那一面。
  
  
  
   一、施行。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开始施行。网络传谣、泄露个人信息等行为正式入刑。中国传媒大学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教授表示:“《刑九》为网络行为划出了底线,对保障国家网络发展将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刑九》规定
  (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是《刑九》有关网络安全的修改中意义最重大的一条,“个人信息权是否是一种人格权一直有争议,而如今刑法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这个修改会影响到正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保护的内容”。据朱巍介绍,我国现行涉及公民信息保护和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将近200部,但相关刑事保护仍然欠缺。目前,我国没有关于个人数据和信息专门的保护法,个人数据遭侵害后,涉案人员往往承担的仅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法成本较低,刑法更具法律约束力,相关行为入刑对保护公民信息至关重要。?
   (二)“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很多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都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出来的。以前,人们总是忽视传播者的责任,如今《刑九》将造谣者和传播者都列为约束的对象,这将更好地净化互联网环境。”朱巍说。博客天下主编、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汤涌也表示:“还受众一个清静的环境,这样才有利于优质信息的传播。”?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2、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3、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于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第一次被写进刑法,王四新表示,“这就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要加强信息保护,保障网络安全,而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也是网络提供商和用户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基础”。他建议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时调整经营模式,包括减少系统漏洞、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意外发生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以上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网络造谣的知识,希望能够对您提供一定的帮助与了解。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合理合法地使用这把双刃剑,不影响社会公众的利益,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关于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知识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
  
  
  


·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期该怎么确定
      一般犯罪分子在犯有多项罪名,其每一项都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数罪并罚。那此时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呢?而现实中,这个数罪并罚的执行期又该怎么确定才好?相信这是您都比较关注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 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虽然贪污、受贿经常是一起说的,但其实这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贪污罪与受贿罪。在犯罪主体方面,这二者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同时损害的往往也是国家、集体的利益,但从本质上面来看还是不同的,那到底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包括哪...


·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出具的刑事拘留书,就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最重要依据。要知道,逮捕只能发生在犯罪嫌疑人身上,也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只要逮捕了当事人,那么就代表着当事人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了,因此检察院的批捕条件是非常严格的。那么,诈骗罪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诈骗罪批捕...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既遂被发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何谓犯罪既遂,在学理和判解...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一、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儿童罪请律师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允许对于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来请律师进行辩护,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抢夺罪判几年
      抢夺罪判几年,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随着电脑、手机、等科技产品的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所用到的常见物,网络诈骗也时有发生,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网络诈骗,其是以正规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也会有相应的...


·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


·非法集资如何报警,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社会上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非法集资的圈套,当自己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更多的人选择隐忍。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非法集资如何报警的问题,以及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具体情形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您一定要记住报警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定义 非法集资...


·集资诈骗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
      一、集资诈骗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